7、随着普查勘探实践和综合研究工作的进展,应根据新资料和新认识对上述成果进行修改或重编。当对区域成矿规律有了新的认识时,应对已作过结论的矿区(点)或物化探资料进行重新研究和估价。
十七、工作区(或矿区、矿点)普查报告和矿区勘探报告等各类地质报告,是资料综合整理研究成果的集中体现,应按有关规范或规定的要求编写提交。对于重要矿床类型、国家急需矿种或大型矿区,在提交矿区(床)勘探报告时,还应单独编制提交综合研究报告,内容着重论述矿床地质特征、成矿地质条件及矿区深部或外围的找矿方向。同时为总结我国自己的勘探经验,还应开展勘探类型和勘探方法的研究,有条件时要进行矿山回访,分析、研究矿山开采资料,进行探采对比。
第三章 编制综合图件的一般要求
十八、为了统一规格和便于折迭保存起见,除按标准分幅编制的图件外,一般图件的规格宜尽量采用19×27厘米(即标准纸16开本)的整倍数。
十九、在编制图件时应事先考虑图的布置、方向、图幅大小、图的内容等。平面图的方向应是上北下南或右北左南。剖面图的正北、北东、东、南东端一般放在右侧,也可按方位角0°至小于180°范围内放在右侧;当剖面方位不一致或呈弧形排列时,应一律向同一方向放平。图幅大小以图内不剩大块空白为原则。
二十、标准分幅图件接图表示方式按区调的有关要求处理。一般图件如因图幅过大而需分成数幅绘制时,应在每幅图廓外侧的右上方绘出接图表。接图表要按各并幅的相对位置绘出本幅及其四周相邻图幅界线。注出各幅的分幅编号,并在本幅图范围内打上阴影。分幅的相邻图幅要保证接图质量。
二十一、各种图件的整饰(包括内外图廓、分度带、座标网、图廓间注记、图名、图幅号、比例尺、方位标、图例、图签、接图表、座标系统说明、保密等级等)除区域地质图和水文地质图按有关规范或要求进行外,一般均按下述规定办理:
1、除部分图件(如柱状图)可视需要而定外,其它各类图件都必须绘制图廓。 2、国际分幅的地质图件应在外图廓绘出分度线。
3、高斯-克吕格直角座标网线或独立直角座标网线绘在图内廓和分度带内侧线或内图廓和外图廓细线之间,一般不绘入内图廓内。
4、比例尺1:5万或小于1:5万的各类平面图,应在内外图廓间写出居民地注记,道路到达注记、经纬度注记、座标网注记、邻幅图号注记等。
5、地质图件的图名一般由下列三部分按顺序排列组成:工作地区(省、县或人所共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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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或地质单元),矿区名称或编号、图的类别,如湖北省黄石市大冶铁矿区地形地质图,柴达木盆地冷湖构造地质图等。勘探线剖面图、中段平面图以及相应种类的图件可省去工作地区行政区划名称,名为××铜矿区××号勘探线剖面图。
图名应全部采用汉字,必要时可注以汉语拼音字或当地民族文字。单幅图件应写大图名,大图名一般写在图的正中最上方,但有时也可视图面结构写在图的左上方或右上方。多幅图件的大图名可写在上排中间图幅的最上方,也可根据图面总体结构写在左上方或右上方图幅中。
6、国际分幅图件应在北图廓上方正中写出本图幅的国际分幅编号及名称。当图上写有大图名时,图幅号位于大图名和北图廓之间。
7、所有各类图件均须绘出图的比例尺(用数字及直线比例尺表示)。比例尺1:5万或小于1:5万的各类平面图应兼有数字比例尺和直线比例尺,1:1万或更大比例尺的平面图可只画数字比例尺,剖面图有时可只写数字比例尺及垂直标尺,但在一个矿区必须明确规定,以免混乱。
标准分幅图件的数字比例尺和直线比例尺绘于南图廓下方正中。任意分幅图件的比例尺绘于图的上方正中(一般在大图名之下)。
8、国际分幅图件在需要时应按地形图格式绘出三北方向图(磁针偏角、座标纵线偏角及磁针对座标纵线偏角)。凡不是按正上方表示正方向绘制的平面图,必须绘出表明真北或磁北方向的指北针及注记。
9、图件中所绘各种图形符号、文字符号、花纹及彩色必须全部列入图例,说明它们所代表的意义。地形底图上某些惯用符号可不列出。
成套使用的图件(如成套剖面图,成套坑道平面图等)可单独编制一张统一图例,在每张图中可不再画图例。
图例中地质符号上下排列次序一般为地层系统(自新至老),侵入岩(自新至老、自酸性至超基性)、岩相、构造、矿产、探矿工程,其它。
图例一般绘在右图廓外,但视图面结构情况,也可绘于图廓内,并且不限部位,避免图面上留较大空白。
10、地质图、水文地质图的左下方要注明地形图的测制单位、测制日期和座标系统。 11、综合整理资料的密别按地质部有关规定办理。
12、图件的图签与图号基本参照原国家地质总局“全国地质资料汇交办法补充规定”(试行草案)(1977年11月)执行,唯将图签的单位负责人改为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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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凡使用其他单位的地质图或其他图件所编制的综合图件,要详细注明其资料来源,必要时可在图的下方适当位置附一示意小图。
二十三、在一份报告中各类图件和同一图件上相同地质体的色调、花纹、文字符号必须一致,可能时须使图的主要内容突出。图件内不得采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以外的任何简字。字体、字级应按有关标准图式规定执行。图内注记不得用行、草书体。主要综合图件的中、外文注记尽可能采用植字法以保证质量。
二十四、对于大、中型地质勘探报告中的综合图件都要采用复照或彩色胶印。 二十五、所有图纸在清绘后均需经过严格校对,才能复制。当复制后,有个别字迹、线条模糊不清之处,必须用墨笔描绘,如系重要数据,描绘后应由审核人盖章负责。修改过多者要重新复制。
二十六、作为归档的底图应与复制图内容完全一致,并全部着墨。作为储量计算的底图和供出版图件的底图要用塑料薄膜或重磅纸。尽可能裱在铝板或五合板上以防伸缩与损坏。 二十七、图件的编号应力求简单明了,所有图纸应采用一个顺序编号,以便整理清查。 二十八、凡属区调、物化探等方面的综合图件应按相应规范规定或要求的内容编制。 二十九、同一个报告的各类附图、附表中的重复内容可酌情精减,但以不影响图件所应表达的主要内容为原则。
三十、各类图件基本内容的精度应与图面比例尺一致。由于地形测量、地质(或物探、化探、水文地质)的某一项工作精度达不到有关规范相应比例尺规定的要求时,应列为简图或草图以示区别,但不能作正式储量计算用图。 附件:
主要综合图件基本内容的说明
一、区域地质图(附图一)
1、区域地质图主要用以恰当地表示矿区外围或成矿远景区的地质情况,借以说明矿区或矿床的区域地质特征(地层、构造、岩浆活动)等,以及成矿地质环境与条件等,从而展示区域成矿远景,为发现新矿床提供线索。
2、图上地层与岩石的划分详细程度视具体情况而定,但需符合图的比例尺的一般要求。普查所测地质图对于与成矿直接有关的地质体可作详细的划分,对成矿关系极小的地质体的研究程度可稍低于制图比例尺的要求。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5万-1:20万。基本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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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同例尺的简化地形图为底图,但需保留等高线、水系、铁路、公路、主要的土路和有意义的地形要素(陡崖、岩溶等)、国界、省界、城镇及主要居民点,以及其他要素(采石场和重要的竖井、平巷等),删掉不必要的符号和注记。
(2) 图上应正确反映该区的地质特征,绘出实测的或推断的地质界线和地层之间的接触关系,不同时代的各种侵入岩及其岩相分带,各种变质带、蚀变带,以及片理、片麻理的方向和代表性产状等。
对于断裂应注明其性质与产状,区别实测断层与推测断层,并尽可能表明其活动的时代或多期性。
(3)要用不同的符号和花纹突出的反映矿体、含矿层、各种矿化蚀变带、铁帽以及砂矿床的位置等。
(4)必须附有1-3条垂直区域构造走向的地质剖面图。剖面线可以为直线或折线,但需充分反映区域主要构造特点。剖面的水平和垂直比例尺应相同。剖面图上应表示出:剖面编号、方向、比例尺、标高、以及剖面线所穿越的河流居民点、山顶等地理位置。综合利用物化探资料编制区域地质图时(一般为1:5万比例尺)可以在剖面上表示物化探曲线。
(5)必须附综合地层柱状图,比例尺应以表达地层结构的基本特征为原则。当地层岩相变化很大时,可编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综合柱状图。
地层柱状图中,应分清时代地层和各填图单位。用不同的线条、花纹符号表示不同的岩层及接触关系。在右边相对应的位置写上它的厚度和简单描述,并注明具有代表性的化石和矿产。左边表示地层系统、地层名称和时代符号。利用物化探或航空照片解译资料进行编制时,可在柱状图右侧表示物化探曲线或影象柱状图(包括影象特征的描述)。
(6)综合地层柱状图一般绘左图廓外,剖面图在南图廓下,图例绘在右图廓外。 二、区域实际材料图
1、实际材料图是以了解测制地质图所根据各种实际材料及其分布情况,借以评定填图工作的质量和便于查阅各项原始资料;底图的比例尺一般应与野外观测时所采用的比例尺相同(也与地质图的比例尺相同)图上的地理注记一般绘出水系、主要交通路线、主要居民点、座标网经纬度。
2、图上主要表示:
(1)所有的地质、水文地质观察路线、观察点和航片、卫片解译点及点号。进行过调查的所有矿山(点)及老硐。
(2)坑道等工程的分布与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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