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消防车道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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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道设计要求

1、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来看,其中包括这样一条“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m;最大距离无要求。

2、

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米;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米。

3、 4、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转弯半径:9米或13米。 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5、

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

6、 7、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

12mX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X15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宜小于18×18平方米。

8、 9、

消防车道上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高层建筑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两个长边设消防车道。(单车道4米宽,双车道6-7.5米宽)

10、 登高操作场地靠近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10m。

5m,且不应大于

消防登高面设计要求

1、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其长度不应小于15米x 10米;

2、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且进深不应大于4m;(新版防火规范取消了裙房高度的限制)

5、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6、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 7、登高面范围内宜有建筑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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