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困人救援规范作业规程
一、 目的
规范电梯困人援工作的程序,确保乘客与电梯安全。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经管处辖区内电梯困人后的救援工作。
三、 职责
1、 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电梯困人后的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2、 电梯经管员负责电梯困从后的救援工作。 四、 程序要点
1、 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电梯经管员通过电梯对讲机或咕话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
务必使其保持镇静,不得惊慌,静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援救;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如果轿厢牌半开闭状态,电梯经管员应设法将轿厢门完全关闭。
2、 根据指层灯、PC显示、选层器横杆或打开厅门观察判断轿厢所在位置。 3、 轿厢停于距厅门0.5M左右(高于或低于)位置时的救援
(1) 拉下电梯电源开关。
(2) 用专用厅门钥匙开启厅门。 (3) 在轿顶用人力开启轿厢门。 (4) 协助科客离开轿厢。 (5) 重新关好厅门。 4、 轿厢停于距离厅门0.5M以外位置的救援方法
(1) 进入机房切断电梯电源。
(2) 拆除电动机尾轴罩盖,安上旋柄座及旋柄。
(3) 援救人员之一把旋柄,另一援救人员手持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器,利用
轿厢自重向正方向移动。为了避免轿厢移动太快发行危险,操作时应一撬一放使轿厢逐步移动,直至最接近厅门(0.5M左右)为止。
(4) 当轿厢停于距厅门0.5M远左右位置时,其救援方法按四-3条款进行。 5、 遇有其他复杂情况,应请救电梯公司帮助救援。 6、 困人救援工作完毕后,电梯经管员应将情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电梯运行日
记》内。
五、 记录
六、 相关支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