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 惠阳ⅩⅩ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目的和内容
文件编号: HYGS-AB-2-11-2015 修改码 A/0 第 1 页 共 7 页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 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3.定义 3.1 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公司内部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律、法规、规章、 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在的惯例,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 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隐藏的不安全因素,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 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3.2.1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2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 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2.2.1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员工死亡或者员工重伤(包括急性化学中毒,机械伤害,危化 品燃烧爆炸事故等,下同),或者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 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员工死亡或者员工重伤(包括急性化学中毒,机械伤害,危化 品燃烧爆炸事故等,下同)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 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指可能造成员工死亡或者员工重伤(包括急性化学中毒,机械伤害,危 化品燃烧爆炸事故等,下同)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 的隐患。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 惠阳ⅩⅩ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 .职责
文件编号: HYGS-AB-2-11-2015 修改码 A/0 第 2 页 共 7 页 4.1 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厂性的安全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厂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单 位接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 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全厂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效果验收。 4.2 车间领导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成员接到《安全隐 患排查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 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车间领导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4.3 隐患排查小组负责全厂专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各部门车间接到 《安 全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 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隐患排查小组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效果验收。 4.4 安全员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指标。 4.5 定期评审修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表。 4.6 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 作。 5.工作要点 5.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安全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 1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 1 次;班组(工 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员工自己作业防护情况,是否存在安 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 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 隐患排查工作。 5.2 重点部位“十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十必查”: 一是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二是工艺技术管理、仪表联锁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三是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四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 惠阳ⅩⅩ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文件编号: HYGS-AB-2-11-2015 修改码 A/0 第 3 页 共 7 页 五是设备检修作业、厂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 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防中毒、 防跑冒滴漏 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六是企业防雷、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必 查; 七是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 置技能情况必查; 八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 措施情况必查; 九是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设立批准、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 收等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必查; 十是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必查。 5.3 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 企业建立车间(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 事故隐患上报给车间;车间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厂级领导;企业当月排查和整改的较大隐患,应以书 面形式作会议总结,必要时上报安监部门。 企业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6、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6.1 重大事故隐患申报 6.1.1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向当地县(市、区)安监局申报,由县(市、区)安监局公 示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6.1.2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辖市安监局,由省辖市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 位整改; 6.1.3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6.1.4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