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连接是管道工程中最重要而应用最广泛的连接方式。其主要优点是:接口牢固耐久,不易渗漏,接头强度和严密性高,使用后不需要经常管理。钢管的焊接方式有很多,有气焊、手工电弧焊、手工氩弧焊、埋弧自动焊等。由于电焊焊缝强度比气焊高,并且比气焊经济,因此优先采用电焊焊接。
3)法兰连接
法兰连接是将垫片放入一对固定在两个管口上的法兰的中间,用螺栓拉紧使其紧密结合起来的一种可拆卸的接头。按法兰及管子的固定方式分为螺纹法兰、焊接法兰、松套法兰等。
4)承插连接
消防上多用到铸铁管的承插连接,铸铁管的承插连接方式分为机械式接口和非机械式接口。机械接口利用压兰及管端上法兰连接,将橡胶密封圈压紧在铸铁承插口间隙内,使橡胶圈压缩而及管壁紧贴形成密封。非机械接口根据填料的不同,分为石棉水泥接口,自应力水泥接口,青铅接口,橡胶圈接口。
当管道采用螺纹、法兰、承插等方式连接时的要求:
(1)采用螺纹连接时,热浸镀锌钢管的管件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锻铸铁螺纹管件》GB3287~GB3289的有关规定,热浸镀锌无缝钢管的管件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锻钢制螺纹管件》GB/T14626的有关规定;
(2)螺纹连接时螺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55圆锥管螺纹》GB7306的有关规定,宜采用密封胶带作为螺纹接口的密封,密封带应在阳螺纹上施加;
(3)法兰连接时法兰的密封面形式和压力等级应及消防给水系统技术要求相符合; 法兰类型宜根据连接形式采用平焊法兰、对焊法兰和螺纹法兰等,法兰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管法兰》GB9112~GB9113、《钢制对焊无
缝管件》GB/T12459和《管法兰用聚四氟乙烯包覆垫片》GB/T13404的有关规定;
(4)当热浸镀锌钢管采用法兰连接时要选用螺纹法兰,当必须焊接连接时,法兰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53的有关规定;
(5)球墨铸铁管承插连接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6)管径大于DN50的管道不应使用螺纹活接头,在管道变径处应采用单体异径接头。
5)沟槽连接
沟槽式管接口是在管材、管件等管道接头部位加工成环形沟槽,用卡箍件、橡胶密封圈和紧固件等组成的套筒式快速接头。安装时,在相邻管端套上异形橡胶密封圈后,用拼合式卡箍件连接。卡箍件的内缘就位在沟槽内并用紧固件紧固后,保证了管道的密封性能。这种连接方式具有不破坏钢管镀锌层、施工快捷、密封性好、便于拆卸等优点。
(1)目前消防给水管道工程中较常用: ①管卡连接 ②同径三通的连接 ③同径四通的连接 ④弯头的连接 ⑤机械三通的连接
⑥机械四通的连接
(2)使用沟槽连接件(卡箍)连接时符合下列规定:
①沟槽式连接件(管接头)、钢管沟槽深度和钢管壁厚等,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沟槽式管接件》GB5131.11 的有关规定;
②有振动的场所和埋地管道应采用柔性接头,其他场所宜采用刚性接头,当采用刚性接头时,每隔4 个~5 个刚性接头应设置一个挠性接头,埋地连接时螺栓和螺母应采用不锈钢件;
③沟槽式管件连接时,其管道连接沟槽和开孔应用专用滚槽机和开孔机加工,并应做防腐处理;连接前应检查沟槽和孔洞尺寸, 加工质量应符合技术要求;沟槽、孔洞处不应有毛刺、破损性裂纹和脏物;
④沟槽式管件的凸边应卡进沟槽后再紧固螺栓,两边应同时紧固,紧固时发现橡胶圈起皱应更换新橡胶圈;
⑤机械三通连接时,要检查机械三通及孔洞的间隙,各部位应均匀,然后再紧固到位;机械三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 1m,机械四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 2m;机械三通、机械四通连接时支管的直径应满足规定,当主管及支管连接不符合表3-1-1-2 时应采用沟槽式三通、四通管件连接;
⑥配水干管(立管)及配水管(水平管)连接,应采用沟槽式管件,不应采用机械三通;
⑦埋地的沟槽式管件的螺栓、螺帽应做防腐处理。水泵房内的埋地管道连接应采用挠性接头。
⑧采用沟槽连接件连接管道变径和转弯时,宜采用沟槽式异径管件和弯头;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一个,四通上不应超过二个;公称直径大于 50mm 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
⑨沟槽连接件要采用三元乙丙橡胶(EDPM)C 型密封胶圈,弹性应良好,无破损和变形,安装压紧后 C 型密封胶圈中间要有空隙。
2.架空管道的安装
架空管道的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管道的安装不应影响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应影响和妨碍通行以及门窗等开启;
2)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及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规定;
3)消防给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构筑物墙壁以及屋面等有防水要求处时,要设防水套管;
4)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 洞口高度应保证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 0.1m,并应填充不透水的弹性材料;
5)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要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小于墙体厚度,或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及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应位于套管内
6)消防给水管必须穿过伸缩缝及沉降缝时,应采用波纹管和补偿器等技术措施。
7)消防给水管可能发生冰冻时,要采取防冻技术措施;
8)通过及敷设在有腐蚀性气体的房间内时,管外壁要刷防腐漆或缠绕防腐材料。
9)架空管道外刷红色油漆或涂红色环圈标志,并注明管道名称和水流方向标识。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2处。
3.管网支吊架的安装
1)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晃(固定)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型式、材质及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2)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 5倍于充满水的管重,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3)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重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充水管道的参考重量按规定选取;
4)管道支架或吊架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相关要求; 5)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作一个吊架 6)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点设一个防晃支架,当管径小于 DN50 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 15m,每 15m 长度内应至少设 1个防晃支架,当管径不大于 DN40 可不设;
(3)管径大于 DN50 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 1个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 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可作为 1个防晃支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