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实业有限公司 末位淘汰管理制度
XX实业有限公司 末位淘汰管理制度
(试行)
一、 实施目的
为实现公司内部职工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优化职工队伍结构,提升职工整体素质,促进职工合理流动,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二、 实施范围
已经转正在职的一般干部职工。 三、 组织领导
成立末位淘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组织领导。
1、组长:总经理。负责最终决策工作。 2、副组长:副总经理。负责领导组织工作。
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综合考核工作。 四、 末位淘汰比例
在公司基层管理员工和普通员工岗位实行末位淘汰制,职工末位淘汰比例为公司在职员工总数的10%,非整数,小数超过部分按加1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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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实业有限公司 末位淘汰管理制度
五、 末位淘汰考核程序
每年二季度末或每年度末进行末位淘汰考核,考核实行量化百分制方法,基础分数为100分。
1、部门内民主测评。各部门根据“德、能、勤、绩”四项内容对部门职工进行评定(30分)。
2、公司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全体干部职工根据“德、能、勤、绩”四项内容进行民主评定(30分)。
3、公司领导班子民主评定。由公司高层领导班子对一般职工进行民主评定考核(40分)。
4、综合评定结果。由管理领导小组审定,确定综合末位排名,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决裁后,按照事先设定的淘汰名额(由淘汰比例确定),从末位开始淘汰。 六、 淘汰措施
凡被考核确定为末位的人员,公司将对其采取辞职辞退方式处理。 七、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修订。 2、本办法自公司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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