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C-C-PG-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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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氨基酸事业部
文件名称 制订生效日 制 定 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 白云苍狼 修订生效日 审 核 文件编号 / / LSC-C-PG-004 版次/修订 核 准 1/0
目的:建立品管部实验室的安全规则,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范围:适用于品管部检验人员的安全操作。
责任:全体检验员及质管人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品质部部长对本规程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 查责任。 内容: 1.防中毒
1.1 一切试剂药品瓶要有标签,剧毒性药品设专柜并加锁独立保管。 1.2 用移液管吸取样品时,应用洗耳球操作,不得用嘴。
1.3 对于某些有毒气体和蒸气,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避免引起危害健康的人身事故。2.防止燃烧和爆炸
2.1 启开易挥发的试剂瓶时,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脸部,因在启开时常极易有大量气液冲出,如不小心会引超严重伤害事故。
2.2 实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性有机溶剂如有必要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缓慢进行。严禁用明火电炉直接加热。
2.3 蒸馏可然性物质时,首先应将水充入冷凝器内,并确信水流已正常时,再进行加热。并且在蒸馏过程中,要时刻注视仪器和冷凝器的工作状态,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应先停止加热,待冷却后再进行。
2.4 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得靠近火源,以防着火。 2.5 高温物体如灼热的坩埚,要放在不能起火的安全地方。 2.6 严禁氧化剂与可燃物一起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过氧化钠。
2.7 分析中,有时需要对加热处理的溶液在隔断二氧化碳的情况下冷却,但冷却时不能把容器塞紧,以防冷却时爆炸。 3.防止腐蚀、化学灼烧、烫伤、割伤
3.1 腐蚀类刺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浓过氧化氢、氢氟酸、冰醋酸和溴水等, 取用时,尽量戴上橡皮手套和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3.2 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必须在玻璃棒不断搅拌下,缓慢地将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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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加入水中,而绝对不能将水加注到硫酸中去;在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时,也必须在耐热容器内进行。
3.3 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需用烧杯钳子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防使用时突然沸腾溅出伤人。
3.4 取试剂时要用手拿试剂瓶身,不要拿试剂瓶盖,以防瓶盖松脱,把溶液泼洒伤人,造成伤人事故。
3.5 装配或拆卸仪器时,要注意玻璃管和其他部分的损坏,以避免受到严重的割伤。 3.6 使用高压锅时,应注意锅内压力,使用压力不能超过规定压力,定期检查压力表及安全阀是否正常,防止造成伤害。
3.7 腐蚀性物品不得在烘箱内烘烤,挥发性有机溶剂若存放冰箱内须盖紧内盖。4.其他方面
4.1 实验室只允许贮存少量必须使用的试药试剂。
4.2 所有试药试剂瓶,要有瓶签,并且按化学性能分别存放在妥善的地方,使用后要及时放回原处,不能随便放置。
4.3 在使用试药试剂时,应仔细核对品名、规格、以免差错。
4.4 一切固体不溶物、浓酸或浓碱废液,严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侵蚀水道。残余毒物更应采取妥善处理,切勿丢弃或往水槽中倒。含氰化钾(钠)的废液,应先将CN-转化成Fe(CN)6 4- 后再倒入水槽,(每 200 毫升废液中加 25 毫升 10%碳酸钠及 25 毫升 30tSO4 溶液搅匀)。 4.5 每个工作人员应知道实验室内水阀或电闸位置,以便必要时可以控制。 4.6 实验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安全检查,离开时要关闭一切电源,热源和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