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证试块、试件和材料真实性、代表性,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
1、试验检测及见证人员
(1)监理总部设试验检测工程师,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监理分部及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等工作;各监理分部设试验检测人员,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各分部监理工程的试验检测等具体工作。
(2)见证人员必须是经监理总部授权的人员。
(3)每单位工程见证人员不少于1人。人员不足的,监理总部应负责组织培训并及时补充到位。
2、见证取样和送检程序
(1)各监理分部出具重庆市建设工程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授权书,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重庆市建设工程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授权书附表如下:
重庆市建设工程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
授 权 书
现授权 同志为 工程取样和送检见证人,负责该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至该项目监理合同履行结束。
姓名 技术职称 见证人员 证书编号 电话 本人签名 授权单位: (监理部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2)见证取样程序
1)见证人员见证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试件制作,有责任对试件进行监护。
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施工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样品数量,以及要说明的其它内容,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封志格式如下:
有见证取样送检封志(3)见证送检程序 认。
4、见证取样送检的比例 总站检测中心检测。
5、试验结果
1)当试样达到检测条件时,见证人在送检单位填写的试验委托单上签字确
2)见证人同送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检测单位;
3)根据各监理分部所监理工程的具体情况,各分部试验检测人员应分类建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台帐。台帐格式由监理总部统一制定并下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市轨道集团质环部管理文件要求,用于工程中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为100%。其中85%送往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15%送往市质监总站检测中心检测。如只检一次时,则必须送质监
(1)见证人员应随工程进度及时跟踪试验结果。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样品名称: 样品数量: 取样日期: 取 样 人: 见 证 人: (2)检测单位在出具的试验报告单中,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注明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当发现有不合格的试样时,应及时同时通知送检单位、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市质监总站。
(3)各监理分部试验检测人员检查试验报告原件,存留试验报告复件。并完善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台帐。
(十二) 平行检验制度:
监理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工程材料、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
对于施工过程中已完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的平行检验,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并符合工程特点或专业要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平行检验的项目、数量、频率和费用等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平行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施工质量,项目监理部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
监理总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监理分部的平行检验工作,各监理分部试验检测人员负责平行检验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台帐,监理员予以配合。台帐格式由监理总部统一制定并下发。
(十三) 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的专题论证制度:
1、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应检验、检测、试验、鉴定或评估报告及相应的验收标准。项目监理部认为有必要进行专题论证时,施工单位应组织专题论证会。
2、严禁使用淘汰的落后技术工艺。 (十四) 委托试验室、现场标养室验收制度:
1、总部试验工程师、监理分部组织有关各方对施工单位选择的委托试验室进行考察。施工单位选择的委托试验室应采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进行报审。
试验室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试验室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资格证书。
2、施工单位现场组建的标养试验室由总部试验工程师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请监理总部和建设单位检查验收,总部试验工程师形成验收记录。
工地标养室的考核重点为:
(1)标养室应配置空调设备,养护水池,试模、坍落度筒,温度计等试验设施和设备。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3)标养室的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取样员证)。 (十五) 施工测量监理复核制度:
1、本项目施工测量实行二级管理,即监理部和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先将自检合格的测量资料报测量监理测量工程师审查,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进行抽检复查、签认资料。
3、项目监理部对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的检查、复核,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进行查验。
(十六) 现场巡视制度:
巡视是项目监理部对工程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方式之一,是监理人员针对施工现场施工质量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的检查。
巡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合格。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监理员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原则上对负责区域每日不少于两次;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原则上对负责区域每日不少于两次;分部总监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原则上每两日不少于一次;项目总监及监理总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原则上每周每标段不少于一次。
巡视过程要及时做好巡视记录。 (十七) 质量旁站制度:
旁站是监理分部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旁站的目的是监督施工过程,保证施工质量。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根据工程类别、特点及有关规定确定,并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
各类监理旁站记录的内容、格式由监理总部统一制定并下发。 (十八) 预拌混凝土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预拌砼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预拌砼由施工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预拌砼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负责实施,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所委托的生产企业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自行选定生产企业,并与之签订委托合同。但施工单位所选定的生产企业必须经建设、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实地查看后最终确定。
3、项目监理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重庆市预拌商品砼管理暂行规定》(渝建发【2013】74号)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所委托的生产企业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4、依据相关要求,生产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预拌砼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经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2)近三年具有向同类建设项目成功供货的业绩,且每个合同的供货量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含正在实施的合同(提供商品砼供货合同及结算报告,正在实施的仅提供供货合同)。
(3)生产设备应满足工程需要,运输设备应满足及时供货的需求,且设备先进、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