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施工资料的填写、整理、归档等工 作,根据国家、地方等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各项目部。 二、职责:
1、项目部负责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移交建设单位、档案 局等,配合公司技术质量部移交公司档案室,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
2、安装事业部技术科负责对安装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内容完 整性、可追溯性、与工程同步性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3、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对所有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内容完整 性、可追溯性、与工程同步性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4、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与移交到公司档案室, 并对安装事业部技术科的核查记录进行检查, 审核资料做好审核记录。
四、施工资料的编制要求
1、资料填写:省内工程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山 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 程》、太原市质监站《关于竣工工程档案资料整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关于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资料有关要求的通知》、《山西省住宅工 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各地档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要求及 规范、标准等执行。省外工程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规范、标准等执行。
确保技术资料与工程同步,做到真实、准确、有效,质量控制资料完
整,其他资料齐全。
2、签章要求:
(1) 各项目施工资料经项目部完善、安装事业部技术科核查后,
方可报回公司签字盖章。
(2) 各项目施工资料报回公司签字盖章时,应附相关资料,经
技术质量部审查合格后予以签字盖章。
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影像资料
影像资料管理执行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声像资料留存管理办 法》。 五、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归档要求 1、归档时间:
(1)竣工资料应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整理归档完毕。 (2)竣工时间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
证明书盖章时间为准。
2、资料及竣工图装订:
(1)组卷、目录及备考表编制: 山西省内工程按《山西省建筑 的要求进行专业分类、组卷和编 立卷人、审核人填写齐全。省
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中附录 A 制目录。备考表填写必须真实、完整,
外工程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要求执行。
(2)装订:资料采用三孔线装,
封皮采用当地档案局提供的封
皮或类似的封皮。
(3) 山西省内工程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并按专业、系统进行
分类和整理立卷。必须做到每张竣工图分别加盖竣工图章,签字齐全。
编制竣工图的要求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山西省建筑工程施 工资料管理规程》规定执行。移交公司档案室的竣工图装纸质档案盒, 移交建设单位及档案局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竣工资料的核查:工程竣工后安装事业部技术科及土建项目 部及时督促整理、装订,安装竣工资料通过安装事业部技术科、土建 竣工资料通过土建项目部认真核查并在备考表签字后报公司技术质 量部,公司技术质量部对所报资料重要部分进行抽查。
4、交接手续:移交竣工资料时,应将与建设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签字盖章齐全的资料移交单一并送交档案室。外资质的资料将与建设 单位或所处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签字盖章齐全的资料移交单交回技术 质量部。交公司档案室的资料,由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登记后方可归 档。
5、资料奖罚规定:
(1)为保证工程资料全部归档,公司向各项目收取工程资料保
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盖章时现金收取,
收 取
标准按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为 1元/m2 (道桥及构筑物按工程造价 的1%0),且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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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工程不少于10000元;安装工程2万m以上的每项 不少于10000元,2万m以下的每项不少于8000元。竣工资料要求 在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盖章后三个月内 未按规定整理完善、装订成册、符合归档要求的完工工程资料的扣除 保证金,六个月内仍未归档的加倍罚款,并将再次限期交付,在限期 内仍未交付再次加倍罚款,直至交回为止。此项罚款应有不少于50% 落实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同时对竣工后六个月内未交回的,对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另处以1000-3000元罚款。对不按要求整理归 档的资料,公司安排人员参与整理的,按扣除资金的50%奖励相关参 与人员。
(2)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及时、真实、准确,公司在每月的
考核检查中发现资料与工程不同步,第一次扣除项目部的考核分值, 在第二次检查中发现同样问题,将对其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处罚 1000元?3000元,对资料员处罚500元?1000元,对其余责任人处 罚500元?1000元,并在公司内进行通报批评。
(3)对于整理齐全、归档及时的资料,按年度《科技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