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总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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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的研

究内容

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二、对外贸易额和对外贸易量(单选) 1、对外贸易额:又称对外贸易值,是指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表示的进出口商品的总值。一般一国以离岸价格(FOB价格)计算出口额,以到岸价(CIF价格)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额总是小于世界进口额。通常所说的国际贸易额是指世界出口额而言。 2、对外贸易量:单纯反映对外贸易的数量规模。这一指标便于不同时期对外贸易额的比较。

三、直接贸易、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 1、转口贸易(中转贸易):货物消费国与生产国通过第三国进行贸易活动,对第三国而言,就是转口贸易。

2、过境贸易:别国出口货物通过本国国境,未经加工改造,在基本保持原状条件下运往另一国的贸易活动。

国际贸易有两种类型:直接过境贸易和间接过境贸易。

九、对外贸易依存度(计算)

对外贸易依存度=对外贸易总额(出口总额+进口总额)÷GNP(或国内生产总值GDP)×100%

第二章 国际分工

第一节 国际分工的形成和发展 一、 国际分工的含义

1、 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劳

动分工,是世界贸易和世界市场的基础。国际分工是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的基础。

第二节 影响国际分工形成与发展的主要因素 (简答) 一、影响国际分工的因素:

1、社会生产力是国际分工形成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2、自然条件是国际分工 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3、资本流动,特别是战后跨国公司的兴起和发展成为国际分工向广度、深度、多层次发展的重要动力

4、上层建筑可以推进或延缓国际分工的形成和发展

二、为何社会生产力是国际分工形成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1、国际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2、各国生产力水平决定其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3、生产力的发展决定国际分工的形式、广度和深度4、生产力的发展决定国际分工产品内容 一、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论

1亚当·斯密 内容:每一个国家都有其适宜于生产某些特定产品的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去进行专业化生产,然后彼此进行交换,则对所有交换国家都是有利的。因此,该理论也被称为绝对利益理论。 由于这个理论是按各国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进行国际分工,所以,他的分工理论又叫地域分工说或绝对成本理论。

相互取最优,分工再交换。 二、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说

1、大卫·李嘉图 内容:每个国家不

一定要生产各种商品,而应集中生产优势最大或劣势最小的产品,然后通过国际贸易,在资本和劳动力投入不变的情况下,生产量将增加,由此形成的国际分工对贸易各国都有利。

按照比较成本的原则进行国际分工,其前提必须是完全的自由贸易。

两优取最优,两劣取次劣! 4、比较成本说的评价:

a、比较成本理论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作用;b、这个理论的出发点是认为这个世界是一个静态均衡的世界、是一个各国间、个经济集团间利益和谐一致的世界;c、比较成本论的分析方法属于静态分析,李嘉图提出了九个假定作为其论述的前提条件。d、比较成本理论只提出国际分工的一个依据,未能揭示出国际分工形成与发展的主要原因;e、比较成本说未能揭示出国际商品交换所依据的规律。 三、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说 1、 :赫克歇尔、俄林

2、 要素禀赋理论的三个结论:(1)每

个区域和国家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体系中应该生产和输出要素密集的商品,输入稀缺要素密集的商品。 (2)区域贸易或国际贸易的直接原因是价格差别,即各个地区和国家间商品价格不同。

(3)商品贸易趋向于消除工资、地租、利润等生产要素收入的国际差异,导致国际间商品价格和要素价格趋于均等化。

3、赫—俄学说的评价 (1)、在各国参加国际分工、专业化生产的依据上,赫—俄学说比李嘉图的“比较利益理论”从体系上更为完善、全面; (2)、正确指出了生产要素拥有状况在各国对外贸中的重要地位,指出了在各国对外贸易竞争中,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的结合所起的重要作用;(3)、赫—俄学说完全违背了劳动价值论;(4)、忽视科学技术的作用;(5)、赫—俄理论只能用来解释要素禀赋不同国家间的分工与贸易行为;(6)、抹杀了国际生产关系。 四、里昂惕夫之谜

美国出口商品中含有较少的资本和较多的劳动而进口品中却含有较多的资本和较少的劳动,这与要素禀赋理论所持有的观点恰恰相反,这就是里昂惕夫之谜。(美国出口商品的资本密集程度低于进口替代商品。

(一)对昂惕夫反论的代表学说主要有: 1、劳动熟练说;2、人力资本说;3、技术差距说;4、产品周期说(;5、需求偏好相似说;

第二节 贸易条件

贸易条件指一个国家出口商品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之比。 1、净贸易条件:(计算) N=(PX / PM )*100% 式中:N——净贸易条件

PX ——出口商品价格指数 PM ——进口商品价格指数

其结果 大于 1 时,表明该国贸易条件得到改善。

其结果 小于 1 时,则表明该国的贸易条件恶化。

2、收入贸易条件(计算) I=(PX / PM )*QX*100%

式中:I——收入贸易条件;

PX ——出口商品价格指数 PM ——进口商品价格指数 QX——出口商品指数。

第四章 贸易政策与理论 对外贸易政策概述

一 、贸易政策的概念、目的与构成(多 (一) 概念——是各国在一定时期对

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原则、方针和措施手段的总称。

(二) 对外贸易政策范畴所包含的基

本要素:1政策主体2政策客体或对象3政策目标 4政策内容 5、政策手段

(三)目的 —— 1、保护本国市场 2、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市场 3、优化产业结构 4、积累发展资金 5、维护本国对外政治经济关系 6、其他 各国对外贸易政策一般由下述内容构成:1、总贸易政策;2、商品和服务政策;3、国别、地区贸易政策。 二 、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

1自由贸易政策——指国家取消进出口贸易的限制和障碍,取消对本国进出口商品的各种特权和优待,使商品能自由进出口,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自由贸易政策实质上是一种“不干预”政策,即中性政策。2保护贸易政策——指国家广泛利用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保护本国产品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并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待和补贴以鼓励商品出口。保护贸易政策以加强本国民族利益为目的,其实质是“奖出限入” 第三节 自由贸易

自由贸易形成于资本主义竞争时期,始于经济最发达的英国。

一、 自由竞争时期的自由贸易

1、 理论依据——法国重农学派的理论 自由贸易政策在英国取得胜利的具体表现(多选):废除谷物法;关税税率逐步降低;废除航海法;取消特权公司;改变殖民地贸易政策;与外国签订带有自由贸易色彩的贸易条约。

2、 自由竞争时期自由贸易理论的主要

观点(多选):(1)自由贸易可以形成互相有利的国际分工 (2)扩大国民的实际收入 (3)自由贸易可以组织垄断、加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 (4)自由贸易有利于提高利润率,促进资本积累。

二、管理贸易政策—— 介于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之间,以政府干预贸易环境为主导。 二战后,贸易自由化的主要特点(简答):(1)、美国成为战后贸易自由化的积极推行者;(2)、各国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为战后贸易自由化建立了物质基础;(3)、战后贸易自由化是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日益加强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因而带有浓重的政府干预色彩;(4)、各种区域

性贸易集团、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建立都是以贸易自由化为宗旨;(5)战后贸易自由化发展不平衡;(6)、战后贸易自由化促进了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 第四节 保护贸易

一、 自由竞争时期的保护贸易

1、 理论依据—— 李斯特的保护幼稚

工业理论

2、 保护性贸易的政策特点:

(1)、保护的阶段性;(2)、保护的有选择性;(3)、贸易保护政策的执行与整个国民经济、工业发展目标相结合。

3、 保护幼稚工业理论的内容: (1) 保护对象:A 农业不需要保护。

B 一国工业虽然幼稚,在没有强有力的竞争者时,也不需要保护。 C 只有刚刚开始发展且遭遇国外强有力竞争对手的工业才需要保护。

(2) 保护时间:以30年为最高期限 二、垄断时期的超保护贸易政策——盛行于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

(一)与自由竞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相比,超保护贸易政策的特点;(简答) 1、保护的对象不仅是幼稚工业,而且更多的是国内高度发展或衰落的垄断工业 2、保护的目的不再是培养自由竞争的能力,而是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

3、不是防御性地限制进口,而是在垄断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对国外市场进行进攻性扩张。

3、保护的利益从一般的工业资产阶级转向大垄断资产阶级

4、保护的措施不仅是关税与贸易条约,还有其他各种奖出限入的措施。

(二)理论依据—— 凯恩斯的“保护就业理论

三、70年代中后期的新贸易保护主义 (一)政策特点:

1、被保护的商品不断增加

2、限制进口措施的重点从关税转向非关税

3、贸易保护的重心从限制进口转向鼓励出口

4、贸易保护日益制度化、法律化

四、发展中国家的保护贸易——理论依据:普雷维什的保护理论(简答、论述)普雷维什贸易保护政策结论基于两个理论依据:中心—外围论和贸易条件恶化论。

理论政策评价: (1)、普雷维什的保护贸易理论把不发达国家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在国际贸易研究领域具有开括性;(2)、其出发点是积极的,论点是基本正确的,政策主张也有一定的实践意义;(3)第一次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揭示了发达与不发达国家之间贸易关系的不平等本质;(5)、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不发达国家工业部门的建立和完善、经济结构的调整、对外贸易结构状况的改善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五章 国家实施贸易政策的措施 第一节 关税措施 一、 关税概述

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关税征收是通过海关执行的。海关征收关税的领域叫关境或关税领域。 关税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预定性。 二 、关税的特点(简答) 1、 关税是一种间接税 2、 关税的征收主体和客体是进出口商和进出口货物 3、 关税可以起到调节一国进出口贸易的作用 4、 关税是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 三 、关税的种类 (一)按照征收的对象或商品的流向分类,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进口税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对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主要分为最惠国税和普通税,最惠国税又被称为正常关税。 出口税是国家海关对本国产品输往外国时,对出口商征收的关税。 过境税一国对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二)、按照征收目的,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三)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 ,分为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遍优惠税。 1、进口附加税又称特别关税,主要有“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 A.反补贴税又称抵销税或补偿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反补贴税额一般按“补贴数额”征收,征收反补贴税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 B.反倾销税是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一般以倾销差价征收。 2、差价税又称为差额税,是一种滑动关税,属于进口附加税。 3、特惠税,对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也叫优惠税。特惠税有的是互惠的,有的是非互惠的。 4、普遍优惠制 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 特点: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 目的:增加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外汇收入;促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加速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率。 四 、关税征收 按照征收的一般方法或征收标准,分为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和选择税。 (一) 从量税:以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万恶标准计征的关税。 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商品重量的计算方法:毛重法;半毛重法;净重法。 (二 )从价税:以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一定比率的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 从价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

(三 )混合税:又称复合税

混合税=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四 )选择税—— 对于一种进口商品

同时订有从价和从量两种税率,征税时选择其税额较高一种征税 。 五、海关税则(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

应税与免税商品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海关课征关税的

规章条例及说明,另一部分是关税税率表。

海关税则分为:单式税则和复式税则(中国) 六、关税的保护程度 1、 关税的名义保护率——等于该国对该商品征收进口关税的从价税率 2、关税的有效保护率(计算) E =(T - P?t)÷(1 - P) E-- 表示有效关税保护率; T-- 表示进口产 品的名义关税率,t--表示原材料的名义关税率,P--表示原材料价值在进口产品价值中所占的比重。 七、关税的经济效应(论述) (一) 关税的价格效应——征收进口税对征收国国内和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一般促使价格上涨。 (二) 关税的贸易条件效应——征收进口税对征收国贸易条件的影

响,一般征收进口税在征税国为大国的条件下可以改善征税

国贸易条件。 (三) 关税的税收效应——征收进口税对征收国收入的影响。进口征税对一国税收的影响取决于征税带来的税收收入增加与由

于征税而减少进口,从而减少的税收的净值。 (四) 关税的保护效应——征收进口

税对进口竞争品国内生产的影响。进口关税的征收对进口竞

争品的国内生产具有保护、促进、扩大的作用。 第二节 非关税措施 一、 非关税措施

(一) 含义——指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各种措施。 (二) 非关税壁垒的特点 1、 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与针对性 2、 更能直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3、 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 二、非关税壁垒的种类(简答) 1、进口配额制(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 2、“自动”出口配额制 3、进口许可证制度 4、外汇管制 5、进出口的国家垄断 6、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 7、国内税 8、最低限价制和禁止进口 9、进口押金制 10、专断的海关估价 11、进口商品征税的归类 12、技术性贸易壁垒(案例分析题,需加上非关税的特点)(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商品包装和标签的规定) 发达国家的进出口主要垄断集中在:烟酒、农产品、武器。

第三节 其他贸易政策措施 一、 鼓励出口的措施

(一) 出口信贷(案例分析)

1、出口信贷是一个国家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增强商品的竞争能力,通过银行对本国出口厂商或国外进口厂商提供的贷款。

出口信贷按时间长短分为:短期贷款(1年);中期贷款(1~5年);长期贷款(5~10年)

出口信贷按借贷关系划分,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

卖方信贷是出口方银行向本国出口厂商(卖方)提供的贷款。

买方信贷是出口方银行直接向国外的进口厂商(买方)或进口方的银行提供的贷款,其附带的条件就是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债权国的商品。

2、出口信贷的特点:

(1)出口信贷必须联系出口项目 (2)出口信贷利率低于国际金融市场贷款的利率

(3)出口信贷的贷款金额,通常只占买卖合同的85%左右

(4)出口信贷的发放一般与出口信贷国家担保相结合

(二)出口补贴(出口津贴),是指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在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与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有两种方式: 1、直接补贴——现金补贴 2、间接补贴——财政上的优惠

(四)商品倾销—— 指一国的出口厂商向国外市场低价抛售商品的行为。分为1.偶然性倾销(时间短暂)2.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目的:占领、垄断和掠夺国外市场,获取高额利润)3.长期性倾销

(五)外汇倾销——是指出口企业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争夺国外市场的特殊手段。它具备的条件:1、本币的贬值辐度大于国内的物价上涨幅度 2、进口国不在同一时间段实行相同程度的货币贬值或采取其他报复性的措施

一、贸易条约与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经济关系,特别是贸易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

二、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

(一)最惠国待遇条款

基本含义: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及豁免,同样给予缔约对方。 1、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欧洲式,英国):无条件、无补偿、自动 2、有条件最惠国待遇(美洲式,美国):另一方必须提供同样的补偿 不适用于最惠国待遇条款:(1)、边境贸易;(2)、关税同盟;(3)国内法令和规章的规定;(4)沿海贸易和内河航海;(5)多边国际条约或协定承担的义务;(6)、区域性特惠条款;(7)、其他例外(如沿海捕鱼、武器进口、金银外币的输入输出和文物、贵重物品的出口限制和禁止等)。 (二)国民待遇条款——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船舶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 例外:沿海航行权、领海捕鱼权、购买土地权等,通常不包括在国民待遇条款之内 贸易协定是两个或几个国家之间调整它们的相互贸易关系的一种书面协议(单选)。 第三节 国际商品协定和商品综合方案(选择题) 一、经济条款主要有: (1)、缓冲存货的规定:国际锡协定和国际天然胶协定; (2)、出口额限的规定:国际咖啡协定;(3)、多变合同规定:国际小麦协定; (4)、出口额限与缓冲存货相结合的规定:可可理事会。 二、商品综合方案 1、建立多种商品的国际储存或“缓冲存货” 国际储存的主要商品有:香蕉、咖啡、可可、茶、糖、肉类、植物油、棉花、黄麻、硬纤维、热带木材、橡胶、铝、铁、锰、磷、铜和锡。 2、建立国际储存的共同基金 第七章 地区经济一体化 第一节 概述 一、 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一) 按照贸易壁垒取消的程度,经济一体化可分为: 1、优惠贸易安排(是一体化最低级、组织最松散的形式,代表是“东南亚经济联盟”) 2、自由贸易区(在成员国之间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是区域内各成员国的商品自由流动,但每个成员国仍保持对非成员国独立的贸易壁垒。) 3、关税同盟(代表是“欧洲经济共同体”)4、共同市场 5、经济同盟(代表是目前的欧盟) 6、完全经济一体化(最高阶段) (二)按参加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分为:1、水平一体化——经济发展水平相同或接近 2、垂直一体化——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间 第二节 地区经济一体化理论 一、关税同盟理论(论述) 主要人物:范纳,李普西 (一)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 1.贸易创造效应 2.贸易转移效应 3.贸易扩大效应。 4.建立关税同盟后,可减少行政开支 5.建立关税同盟后,可减少走私 6.建立关税同盟后,可以增强集团的谈判力量 (二)关税同盟的动态效果 1、使成员国之间的竞争加强,专业化程度加深,资源使用率提高 2、获取规模经济; 3、刺激投资 4、促进技术进步 5、提高要素的流动性 6、加速经济成长

(三)、协议性国际分工原理 第九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重) 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 (一)具有国际性 (二)买卖的标的物是货物 (三)性质为买卖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多选):书面形式(主要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交易一般程序应包括邀请发盘、发盘、还盘、接受和签订合同等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交易成立的基本环节,也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 一、邀请发盘(enquiry) 1.定义:交易一方打算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项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或者就该项交易提出带有保留条件的建议。 二、发盘(offer) 1.含义:又称发价、报价、报盘,也称要约,是指交易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一定的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这些条件达成交易并签订合同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的表示。发盘人可以是买方,买方的发盘称为递盘,也可以是卖方。 2.效力:具有法律约束力 3.发盘具备的条件 1)必须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人提出 2)必须表明订立合同的意思 3)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发盘三

要素:货物名称,数量,价格)

4.发盘的撤回 1)定义:发盘尚未生效,发盘人采取行动,阻止发盘生效的行为。 2)条件:撤回通知在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盘人。 5.发盘的撤销 1)定义:发盘已生效后(接受前),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对其的效力。2)条件:撤销通知必须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到达 6.发盘的不得撤销 1)发盘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明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2)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而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行事。 7.发盘的失效 1)还盘2)发盘被依法撤销3)有效期届满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5)在发盘被接受之前,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或法人破产 三、还盘(counter-offer) 1.定义:不完全同意原发盘的内容,对发盘提出了修改意见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出来。 2.效力:具有法律效力 3.实质:是一项新的发盘,使原发盘失效 四、接受(acceptance) 1.定义:交易的一方在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以申明或行动向对方表示同意的行为。 2.接受具备的条件 1)必须由特定受盘人做出2)接受必须表示出来(口头、书面、行为)3)接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4)接受要在

发盘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才能生效 3.逾期接受——不管受盘人有无责任,效力完全取决于发盘人。 4.接受的撤回:撤回通知在接受通知到达之前或与接受同时到达发盘人。 5.接受不能撤销

第三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发盘+接受=合同

一、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简答)

1、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2、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3、合同必须以双方互惠、有偿为原则 4、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5、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第十章 国际贸易术语和价格

二、关于价格术语的国际惯例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重点对CIF进行了解释,由国际法协会制定2.《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订本》 由美国的九大工商团体联合制定,规定了6种价格术语,重点对FOB做了解释

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2000》,由国际商会制定,规定了13种价格术语。 第二节 六种常用的价格术语 风险使用划 分 运输 保险 方式 FOB 买方 买方 装运CFR 港指定船卖方 买方 水上运输 舷 CIF 卖方 卖方 FCA 装运买方 买方 地指CPT 定运输工卖方 买方 陆地 具边CIP 上 卖方 卖方 相同点:1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2运输方式相同:都是适用于水上运输3交货地点相同:都是在出口国港口4风险转移点相同:都是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相同:都是卖方办理 不同点

运输责任.费用不同 办理保险费用不同

FOB 买方 FOB、CFR 买方 CFR、CIF 卖方 CIF 卖方

卖方承担的责任:CIF>CFR>FOB CPT=FCA+运费 CIP=CPT+保险费

CIP=FCA+运费+保险费

卖方承担的责任:CIP>CPT>FCA

以上六种术语都术语象征性交货,即交单就代表了交货。

第四节 商品的价格(计算) 佣金与折扣的计算 佣金=含佣价*佣金率

净价=含佣价*(1-佣金率)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第十一章 标的物及与其相关的条款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一、品质的表示方法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

1、看货买卖: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

2、凭样品成交(种类:买方样、卖方样和对等样),一般适用于一些在制造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方面特征的商品,目前我国有工艺品、服饰、轻工业品等。 (二)、以说明表示商品品质1、凭规格买卖2、凭等级买卖3、凭标准买卖 采用以下方法说明其品质:良好平均品质;上好可销品质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如机器、电器和仪表等技术密集型产品)5、凭商标或牌号,一般适用于一些品质稳定的工业制成品或经过科学加工的初级产品。6、凭产地名称买卖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 一、在合同数量前冠以“大约、约、近似、左右”时,可解释为交货数量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

一、包装的种类(一)运输包装(二)销售包装(三)中性包装——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牌号。

无牌中性包装:既无生产地名和厂商名称,也无商标 定牌中性包装:无生产地名和厂商名称,但有商标 (四)定牌

第十二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节 海洋运输

1、国际货物运输中,运用最广泛的就是海洋运输。海洋运输按照营运方式的不同,分为租船运输和班轮运输。班轮运输是当今海洋运输中不可缺少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

3、租船运输(单选): 1. 定程租船;2. 定期租船 3. 光船租船

第二节 其他运输方式

一、铁路运输(仅次与海洋运输)——新亚欧大陆桥

二、航空运输—运送急需物资、鲜活商品、精密仪器和贵重物品

三、邮包运输—只适用于量轻、体小的货物

第三节 装运条款 本节基本概念:

装运港——货物起始装运的港口。

自由港——最终卸货的港口。分批装运——指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次装运。

装卸率——每日装卸货物的数量。 OCP条款——意为“内陆地区”。所谓“内陆地区”是根据美国运费率规定,以美国西部9个州为界,也就是以落矶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为内陆地区的范围

第四节 装运单据(本章重点) 一、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提单——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 提单的性质和作用的表现: (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证明其以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 (2)、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清洁提单——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船公司在提单上未加注任何有关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等批注的提单。

第十三章 国际货物保险 第一节 海上风险与损失 一、保障的风险 (一) 海上风险 1、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台风、海啸、雷电、地震、或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意外事故(仅指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船舶与流水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踪、失火、爆炸等) (二)外来风险

1、一般外来风险(偷窃、短量、雨淋、沾污、渗漏、破碎、受热受潮、串味、碰撞、锈损等所造成的风险)

2、特殊外来风险(战争、罢工等) 二、保障的损失

(一)损失按照程度划分

1、全部损失(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例如:船只被海盗劫走,货物被敌方扣押、茶叶经水泡后、半年仍无音讯就属于实际全损。 2、部分损失

(二)部分损失按照性质划分

1、共同海损(单选)——按比例分摊 2、单独海损 简答1: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区别:1)造成海损的原因有别。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造成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是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危险有意采取措施而造成的损失。

2)损失的承担方不同。单独海损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则应由各受益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 简答2:共同海损的具备条件: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地产生的,而不是主观臆测的;2)必须是自动有意采取的行为;

3)必须是为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谨慎的合理的措施;

4)必须是属非常性质的损

第二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一)、基本保险

平安险(F.P.A)(不负责赔偿单独海损)水渍险(W.P.A或WA)

一切险(A.R )(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总和) (二)、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的险别。(三)、承保责任的起讫期限 1、基本险的责任起讫 — 仓至仓(W/W) 货物从目的港卸离海轮起60天,不

论保险货物有没有进收货人的仓库,保险责任均告终止。

(二)战争险的责任起讫 — 港至港(水面)

保险责任最长延至货物到目的港之日午夜起算15天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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