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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康科技30日晚公告,拟购买浙江瑞旭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目前拥有已并网60MW光伏电站及拟建的135MW光伏电站。
瑞旭投资主要从事太阳能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系浙江昱辉全资子公司,浙江昱辉系昱辉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昱辉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为注册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美国上市公司。
据公告看,目前瑞旭投资在青海、新疆、黑龙江、河北、山东、陕西拥有8个电站项目公司,上述公司持有的其中三个项目共计60MW电站已经建成且并网运行,五个项目共计100MW光伏发电项目拿到了前期工作的函,另有20MW项目拿到了项目核准文件。另外在山东临沂已获得15MW光伏发电项目的前期工作函,承建该项目的项目公司正在办理设立手续。瑞旭投资累计已并网运营电站60MW,拟建电站135MW。
未经审计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10月31日,瑞旭投资总资产8.5亿元,净资产1.55亿元;2013年1-10月份营业收入5164万元,净利润98万元。
爱康科技认为瑞旭投资已并网运营电站发电情况良好,收益稳定。若本次交易达成,将能较大提高公司在太阳能电站领域的市场影响力。
爱康科技下半年以来,电站项目投资持续推进。12月25日,公司公告青海蓓翔四期20MW项目顺利并网,其并网的大型电站项目已经达105MW,同时16.17MW分布式光伏电站在建。近日,公司刚发布非公开发行预案,拟幕资10亿元加码共计8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
公司提示,目前该交易尚处于商议筹划阶段,签署了意向协议,收购最终是否能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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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拟1000万联合转让光伏公司全部股权】
12月30日晚间,中利科技公告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利腾晖的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利腾晖光伏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将联合持有的常州光昱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创大太阳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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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光伏电站转让再获大单】
继此前分别实现180MW和80MW大规模电站转让后,在2013年末,中利科技光伏电站转让再次斩获大单。
中利科技1月1日晚间公告,通过旗下常州新晖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常州新晖”)全部股权出售,公司实现了总承包EPC工程并持有的179.5MW光伏发电项目成功转让。公司表示,此次转让成功实施后,将对公司今年的年度财务产生积极影响。而参照目前整体光伏电站的转让价格,公司此次179.50MW电站转让有望获得约18亿元EPC总包款,这将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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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完成年度业绩承诺打下坚实基础。
公告显示,中利科技的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利腾晖”)和中利腾晖的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利腾晖光伏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简称“腾晖销售”)将联合持有的常州新晖100%的股权以500万元价格全部转让给常熟中巨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常熟中巨”)。
除此以外,常熟中巨还将支付常州新晖账面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股东借款人民币2700万元。按照约定,上述两笔该款项都将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全额支付。 资料显示,常州新晖分别持有嘉峪关中利腾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和玉门中利腾晖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及金昌新阳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三家公司则分别拥有位于甘肃嘉峪关49.50MW光伏发电项目100%所有权、位于甘肃玉门30MW光伏发电项目100%所有权及位于甘肃金昌100MW光伏发电项目100%所有权。
据了解,电站转让收入计入报表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费用、EPC工程收入和组件收入。通过电站的成功转让,EPC工程和组件都可以确认收入和利润。
公告显示,中利腾晖为上述目标项目的EPC总承包商,项目对应的EPC总价款将根据上网电价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执行。按照双方合同约定,除了首笔20%款项在2013年12月31日前支付外,EPC总价款的其余款项都将2014年内分三次付清。
另外,除了实现大额电站项目转让,公司借助此次转让进行的运营方式转变的尝试同样值得关注。
从2011年进入光伏业务领域以来,中利科技在国内采取自行申请获批开发指标、总包建设然后再出售的业务模式;在国外则通过收购成熟电站开发指标,EPC采取外包的模式,建成后再出售的业务模式,逐渐形成了电站快速开发、建设、转让的商业模式,也是公司光伏业务最主要的利润来源。
而实际上,在光伏电站业务中,相较建成电站并转让获取一次性收益,持有电站长期经营的回报更为丰厚,且更具可持续性。
据悉,此次电站受让方常熟中巨系中利腾晖的参股公司,中利腾晖持有其20%的股权。通过这样的股权安排,公司一改此前建成电站并完全转让的经营模式,实现了持有光伏电站业务的首次尝试。
对于此次电站转让,公司认为,有利于公司继续做好光伏电站业务,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光伏电站业务盈利模式具有深远意义。同时,为公司尝试持有光伏电站业务,以获取更好的盈利增长点奠定了基础。
民生证券的研究报告认为,受益于电站顺利转让,中利科技今年完成业绩承诺的概率非常大。公司项目获取能力强,同时与招商局新能源深度合作,销售渠道方面优势明显,在国内电站开发行业将迎来爆发式增长的预期下,中利科技作为引领市场商业模式的龙头企业将最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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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产业利好 申华控股设子公司涉足光伏发电】
在国家大力扶持光伏产业的背景下,申华控股拟设立子公司涉足光伏产业。
12月28日公司公告称,申华控股拟由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申华风电”)与东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投能源”),共同投资设立华旭环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旭环能”)。
华旭环能注册资本为2亿元,其中申华风电出资1.02亿元,持股比例51%;东投能源出资9800万元,持股比例49%。华旭环能成立后,将开展光伏发电等具有较高投资收益率的新能源项目。
资料显示,申华控股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以实物为主的销售,包括整车、改装车、风力发电及少量房产。
申华控股称,公司以申华风电与东投能源合资设立华旭环能,将突破现有新能源产业结构单一的格局,开拓光伏发电等新领域,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新能源产业的规模实力和盈利水平。
广证恒生表示,近期光伏产业扶持政策密集出台以及光伏企业财务数据同比好转是推动光伏板块上涨的主要催化因素。预计四季度国内市场强劲的抢装需求将进一步拉动产业链各环节出货,同时对产品价格形成支撑,进而改善光伏制造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光伏扶持政策密集出台的今年,不少上市公司又开始投入到光伏电站建设的大潮中。虽然国家提高了光伏发电的电价补贴,但整体行业仍然处于调整期,市场需求仍不旺盛,跨界涉足光伏电站更需警惕风险。
2013年三季报显示,申华控股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0.5亿元,同比下降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72万元,同比增加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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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拟收购新疆国信阳光6个光伏项目公司】
伴随着政策利好的释放,光伏投资热潮还在持续,江苏旷达的光伏投资步伐也在继续推进。
江苏旷达26日晚披露,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合资孙公司旷达阳光拟收购新疆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的6个光伏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并达成意向协议。 旷达阳光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的控股公司,目前持有51%的股份。其他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成立的生和能源和盖伦投资分别持有其40%和9%的股权。
此次收购拟分步实施。第一步拟收购国信阳光的两个全资项目公司,沭阳国信阳光电力有限公司和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两公司的沭阳柴沂河一期(北区)1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施甸县木瓜山3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均已获取核准文件,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第二步收购其他拟进行尽职调查的新设立还未形成收入的四个项目公司。包括温泉县国盛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富蕴国联阳光发电有限公司、若羌县国信阳光发电有限公司、焉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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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四个子公司的博州温泉国盛阳光30MW项目、富蕴国联阳光一期30MW项目、国信阳光若羌一期20MW项目、国信阳光焉耆一期30MW项目均已取得新疆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公司认为此次收购是抓住国内光伏电站发展机遇,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之举,也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奠定基础,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公司同时披露,此次收购股权为现金收购,预计投入资金较大,存在一定的财务压力,将对公司现金流将造成一定的压力。 目前,双方约定在1月20日前达成第一步收购的正式协议。公司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就此收购项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商谈并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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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保利新能源与华北高速完成23.8MW电站交收】
12月27日,金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宣布与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华北高速”)共同收购的位于江苏徐州丰县的23.8MW已并网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完成交收,双方各自持有该电站项目50%股权。
金保利新能源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李原先生表示:“此次23.8MW光伏发电项目交收,是金保利新能源与华北高速合作收购光伏太阳能电站的第一个项目正式交收,象征了招商系内兄弟公司联合并购模式的成功,也拉开了未来我们合作并购新的光伏电站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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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600万受让青海20MW光伏电站】
科陆电子1月1日晚间公告,拟以600万受让格尔木特变电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并相应承担其60%的债权债务。目标公司主要资产为格尔木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4亿,总负债约2.3亿元,主要为母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代目标公司支付的EPC总承包价款2.3亿元。
据悉,该项目已于2013年1月并网发电,今年约产生2000万元的发电收入。格尔木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的运行期为25年,若本次交易成功,预计将每年为公司增加500多万元的收益。
据悉,公司与目标公司本次达成的是股权转让意向,待协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并将于协议生效之日向新能源公司预付EPC总承包价款6000万元。如果后续对目标公司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后,三方能达成正式交易,预计公司还将向新能源公司支付EPC总承包价款约7000万元。
公司称,近年来光伏发电技术快速发展,成为具有大规模开发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新能源发电方式,且光伏电池组件光电转换效率逐年提高及系统集成技术日趋成熟,单机容量不断增加,发电成本逐步降低,开发大规模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前景广阔。
本次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拓展光伏电站业务的战略需要,且合作有利于协议各方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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