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 - 图文

loading 分享 2026-7-22 下载文档

附件1:

惠州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投标行为)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JTSG1-1 JTSG1-2 JTSG1-3 JTSG1-4 JTSG1-5 JTSG1-6 JTSG1-7 JTSG1-8 JTSG1-9 投标行为100分(满分100分,扣完为止。JTSG1) JTSG1-13 JTSG1-14 JTSG1-15 JTSG1-16 JTSG1-17 JTSG1-18 JTSG1-19 JTSG1-20 无故放弃投标或因投标人原因废标而导致该标段或该次招标流标。 对同一合同段递交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时间。 无故不参加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但又提出有关异议影响招标和合同签订的。 有明显差错导致废标,包括如下行为:投标书未签字、盖章;修改了“投标书附录表”数据,如工期的要求;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0分/次 5分/次 6分/次 1分/次 1分/次 2分/次 5分/次 5分/次 因合同谈判原因的除外 JTSG1-10 JTSG1-11 JTSG1-12 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出借资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投标或承接工程。 与招标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 被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取消在我市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的。 投标中有行贿行为 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禁止投标后,在禁止期内仍参与投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资审材料或投标文件虚假,或以其他其他违法形式骗取中标资格的。 资审材料或投标文件虚假未中标。 虚假投诉举报。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备注 D级延期半年/次 直接定为D级 40分/次 30分/次 20分/次 20分/次 因评标时间过长,材料价格上涨过快造成成本价发生较大变化的除外 惠州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履约行为)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JTSG2-1-1 JTSG2-1-2 JTSG2-1-3 严重不良行为(行为代码JTSG2-1-4 JTSG2-1-5 将中标合同转让或将承包的工程转包。 将合同段全部工作内容肢解后分别分包。 由于从业单位的主要责任,在建项目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瞒报、虚报事故情况的。 经质监机构鉴定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施工管理综合评价为差。 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乱占土地,造成较大影响。 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将承包工程违法分包。 承包人疏于管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违反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进场。 项目经理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在施工期间所更换项目经理资格降低,或未经批准擅自更换。 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不低于原投标承诺资格更换。 技术负责人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在施工期间更换技术负责人资格降低,或未经批准擅自更换。 技术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不低于原投标承诺资格更换。 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或其他注册执业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无正当理由更换。 主要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 主要施工机械、测量、试验检测设备未按投标承诺或工程需要到位。 有关人员、特殊岗位未按要求持证上岗。 未按规定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20分/次 20分/次 30分/次 20分/次 30分/次 2分/延迟十日 4分/人次 0.5分/人次 3分/人次 0.3分/人次 0.5分/人次 0.2分/人次 0.5~1分/台套 1分/人次 2分/次 备注 JTSG2-1) JTSG2-1-6 履约行为(满分100,扣完为止。JTSG2) 人员、设备到位(满分10,扣完为止。行为代码JTSG2-2) JTSG2-2-6 JTSG2-2-7 JTSG2-2-8 JTSG2-2-9 JTSG2-2-10 JTSG2-1-8 JTSG2-1-9 JTSG2-2-1 JTSG2-2-2 JTSG2-2-3 JTSG2-2-4 JTSG2-2-5 JTSG2-1-7 不含劳务分包 项目法人要求更换的除外 项目法人要求更换的除外 项目法人要求更换的除外 按照有关管理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检查 惠州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履约行为)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JTSG2-3-1 JTSG2-3-2 JTSG2-3-3 JTSG2-3-4 履约行为(满分100,扣完为止。JTSG2) 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满扣完为止。行为代码JTSG2-3) JTSG2-3-5 JTSG2-3-6 JTSG2-3-7 JTSG2-3-8 未建立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 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不按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 未经监理签认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 未经监理签认将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 监理下达停工指令拒不执行。 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直接使用。 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 原材料堆放混乱,对使用质量造成影响。 工程检查中抽测实体质量不合格。 因施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对工程实体质量影响不大。 因施工原因发生一般质量责任事故。 8分 10分/次 8分/次 5分/次 3分/次 3分/次 5分/次 5分/次 5分/次 3分/次 6分/次 2分/次 15分/次 失信行为 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公路水运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未对职工进行专项教育和培训;安全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工作不到位。 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保证措施不健全。 特殊季节施工预防措施不健全。 扣分标准 8分/次 0.5分/次 3分/次 2分/次 按每检查次数计 按每检查次数计 备注 对季节性施工有特殊预防要求的,如雨季、冬季施工,应有相应预防措施 原材料抽查 如砂石材料堆放未分界、场地未硬化、未采取防雨防潮措施等 指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督查、质监机构组织的监督检查、项目法人组织的正式检查。 如水泥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砌筑砂浆不饱满、钢筋混凝土保护层不够等 分50,JTSG2-3-9 JTSG2-3-10 JTSG2-3-11 JTSG2-3-12 JTSG2-3-13 JTSG2-3-14 JTSG2-3-15 JTSG2-3-16 JTSG2-3-17 惠州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履约行为)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JTSG2-3-18 JTSG2-3-19 JTSG2-3-20 质量管理、JTSG2-3-21 进度管理(满分50,履约行为(满分100,扣完为止。JTSG2) 财务管理(满分10,行为代码JTSG2-4) JTSG2-4-1 JTSG2-4-2 JTSG2-4-3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财务管理混乱,管理台帐不完备。 工程变更弄虚作假。 虚假计量。 流动资金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挪用工程款,造成管理混乱、进度滞后等不良影响。 因施工企业原因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尚未造成影响。 5分/次 5分/次 6分/次 5分/次 5分/次 10分/次 0.5分/次 JTSG2-3-27 JTSG2-3-28 未按要求建设标准化工地;未按要求建设预制场地、拌和场地、施工堆料场、施工便道。 原材料、工程实体质量抽检未按规定执行,自检频率不符合要求。 1分/项 3分 扣完为止。行为代码JTSG2-3-22 JTSG2-3-23 JTSG2-3-24 出现质量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不醒目。 内业资料不全或不规范、不真实。 工地试验室不符合要求;超越其母体检测机构授权业务范围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试验检测数据或内业资料虚假。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滞后计划工期或合同工期。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不配合业主进行交工验收。 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5分/次 2分/次 1~2分 1~3分 5分/次 1分/延迟十日 10分 3分/次 10分 备注 被交通主管部门、质监机构、项目法人发现有质量问题并要求整改,整改不合格的 JTSG2-3) JTSG2-3-25 JTSG2-3-26 扣完为止。JTSG2-4-4 JTSG2-4-5 JTSG2-4-6 JTSG2-4-7 惠州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履约行为)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JTSG2-5-1 JTSG2-5-2 JTSG2-5-3 JTSG2-5-4 JTSG2-5-5 JTSG2-5-6 履约行为(满分100,扣完为止。JTSG2) JTSG2-5-13 安全生产(满分20,扣完为止。行为代码JTSG2-5) JTSG2-5-12 JTSG2-5-7 JTSG2-5-8 JTSG2-5-9 JTSG2-5-10 JTSG2-5-11 因施工企业原因未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 未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安全员安全意识不强,未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 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 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因自身原因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危险品存放不规范,管理不严格。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施工现场或者员工宿舍出口。 JTSG2-5-14 JTSG2-5-15 JTSG2-5-16 JTSG2-5-17 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 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 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2分/次 5分/次 15分/次 2分/次 3分/次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3分 1~3分 3分/次 2分/次 2分/次 1分/次 5分/次 6分/次 4分/次 4分/次 3分/次 3分/次 备注 惠州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履约行为)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JTSG2-5-18 JTSG2-5-19 JTSG2-5-20 JTSG2-5-21 JTSG2-5-22 JTSG2-5-23 履约行为(满分100,扣完为止。JTSG2) 安全生产(满分20,JTSG2-5-25 扣完为止。行为代码JTSG2-5) JTSG2-5-28 JTSG2-5-29 JTSG2-5-30 JTSG2-5-31 JTSG2-5-32 在沿海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以及划定相应的安全作业区,未报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施工单位擅自扩大安全作业区范围。 施工现场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未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落实人员、器材,组织演练。 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未办理施工现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分/次 1分/次 2分 10分/次 5分/次 JTSG2-5-27 多次整改仍然存在安全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但拒绝整改或者整改效果不明显。 10分/次 JTSG2-5-26 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分/次 被项目法人或交通主管部门发现有安全生产问题并要求整改,整改不合格的 JTSG2-5-24 失信行为 每项工程实施前,未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 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 扣分标准 2分/次 1分/次 3分/次 2分/次 2分/次 2分/次 备注 10分/次 15分/次 惠州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履约行为)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JTSG2-6-1 JTSG2-6-2 JTSG2-6-3 JTSG2-6-4 履约行为(满分100,扣完为止。社会责任(满分10,行为代码JTSG2-6-5 生活区、办公区设置杂乱,卫生环境差。 建设项目出现突发事件,拒不执行应急或救援任务。 乱占土地、草场。 临时占用农田、林地等未及时复垦或恢复原状。 未按要求签订廉政合同。 违反廉政合同要求。 对各级单位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 3分/次 10分/次 3分/次 5分/次 5分/次 5分/人次 1~3分/次 扣完为止。JTSG2-6-6 JTSG2-6-7 JTSG2-6-8 JTSG2-6-9 JTSG2-6-10 JTSG2-6-11 失信行为 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范围内取土、挖砂或者采石。 施工产生的废渣随意堆放或丢弃,废水随意排放。 施工中破坏生态环境。 施工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 。 扣分标准 8分/次 2分/次 3分/次 4分/次 备注 JTSG2) JTSG2-6)

惠州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其他行为)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JTSG3-1 JTSG3-2 JTSG3-3 信用行为 被司法机关认定有行贿、受贿行为,并构成犯罪。 市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企业填报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存在虚假的。 信用评价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较高信用等级。 恶意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或因拖欠问题造成群体直接定为D级 扣/加分标准 备注 3分/次(在企业总分中扣除) 4分/次(在企业总分中扣除) JTSG3-4 事件或不良社会影响每次扣5分;因施工方原因发生民工向建设单位讨要拖欠工资的每次扣3分;因施工方自身原因发生民工向政府部门讨要拖欠工资的每次扣5分。 3分或5分/次(在企业总分中扣除) JTSG3-5 其它失信行为(行为代码JTSG3) JTSG3-9-1 JTSG3-6 JTSG3-7 JTSG3-8 拒绝参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抢险任务。 被设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被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被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由于从业单位主要责任,已建成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被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水运管理机构)通报的。 发生其他不良或违规行为,被市内建设单位、市质监站通报的每次扣1分;被市交通2分/次(在企业总分中扣除) 2分/次(在企业总分扣除) 3分/次(在企业总分扣除) 5分/次(在企业总分扣除) 5~25分(在企业总分扣除) 视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扣分。 JTSG3-9-2 运输局及省有关行业部门通报的每次扣2分;被省交通运输厅、省质量监督站通报的每次扣3分。 JTSG3-9-3 信用评价期内,在省、市级质监机构组织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中,受到批评的施工单位。 信用评价期内,在省、市级质监机构组织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中,排名后3位的建设项目。 信用评价期内,在省、市级质监机构组织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中,连续两次排名在后3位的施工单位。 1~3分/次(在企业总分扣除) 按排名的前后顺序依次扣1~5分/次(按内插法在企业总分扣除) 按排名的前后顺序对本项目所有参建施工单位的信用评价评分分别乘0.98、0.97、0.96的系数。 按排名的前后顺序依次扣4分、6分、8分(在企业总分扣除) 针对同一单位的扣分分值取最大值,不重复累加取值,最高扣分限值5分。 针对同一单位的扣分分值取最大值,不重复累加取值 JTSG3-9-4 JTSG3-9-5 惠州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其他行为)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JTSG4-1 信用行为 信用评价期内在惠州市境内施工的公路工程,被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为优良工程的。 最高限值5分) 扣/加分标准 加1分/项(在企业总分增加,每项工程加1分, 备注 JTSG4-2 JTSG4-3 JTSG4-4 JTSG4-5 良好信誉行为(行为代码JTSG4) JTSG4-7 JTSG4-6 施工合同段被评为全省或全市“标杆”工程的。 加2分/合同段(在企业总分增加,最高限值4分) 针对同一事件的表彰内容,取最高加分值。 获得省内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含地市级质监机构)、省公路局、省航道局通报表彰。 加1分/次(在企业总分增加,最高限值3分) 获得省、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或省、市级质监机构通报表彰。 获得省部级通报表彰。 信用评价期内,在省、市级质监机构组织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中,受到表彰的施工单位。 信用评价期内,在省、市级质监机构组织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中,排名前3位的建设项目。 信用评价期内,在省、市级质监机构组织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中,连续两次排名在前5位的施工单位。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抢险救灾。 参加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地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公路局、省航道局组织的抢险救灾组织的抢险救灾。 参加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抢险救灾。 加2分/次(在企业总分增加,最高限值6分) 加3分/次(在企业总分增加,最高限值9分) 按排名的前后顺序依次加5分~1分/次(按内插法在企业总分增加) 按排名的前后顺序对本项目所有参建的施工单位信用评价评分分别乘1.04、1.03、1.02的系数 按排名的前后顺序依次加8分~3分(按内插法在企业总分增加) 1分/次(在企业总分增加,最高限值3分) 1分/次(在企业总分增加,最高限值4分) 2分/次(在企业总分增加,最高限值6分) 针对同一单位的加分分值取最大值,不重复累加取值,最高加分限值5分。 针对同一单位的加分分值取最大值,不重复累加取值 JTSG4-8 JTSG4-9 JTSG4-10 JTSG4-11 同一次抢险救灾不累加,取最高分值。

附件2:

惠州市交通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投标行为)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JTJL1-1 JTJL1-2 JTJL1-3 JTJL1-4 JTJL1-5 JTJL1-6 JTJL1-7 JTJL1-8 投标行为(满分100分,扣完为止。JTJL1) JTJL1-9 JTJL1-10 JTJL1-11 JTJL1-12 JTJL1-13 JTJL1-14 JTJL1-15 JTJL1-16 JTJL1-17 JTJL1-18 JTJL1-19 失信行为 出借资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或承揽工程。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资格的。 以行贿或其他违法形式骗取中标资格的。 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 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惠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批评并取消在我市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的。 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禁止投标后,在禁止期内仍参与投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情形。 资审材料或投标文件虚假未中标。 虚假投诉举报。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无故放弃投标导致该标段或该次招标流标的。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对同一合同段递交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报名或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时间。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无故不参加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但又提出有关异议影响招标和合同签订的。 有明显差错导致废标,包括如下行为:投标书未签字、盖章;修改了“投标书附录表”数据,如工期的要求;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扣分标准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30分/次 20分/次 20分/次 10分/次 6分/次 5分/次 5分/次 2分/次 1分/次 1分/次 5分/次 5分/次 备注 因合同谈判原因的除外 惠州市交通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履约行为)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JTJL2-1-1 JTJL2-1-2 严重不良行为(行为代码JTJL2-1) JTJL2-1-4 履约行为(满分100分,扣完为止。JTJ设施设备到位(满分5分,行为代码JTJL2-3-1 JTJL2-3-2 JTJL2-3-3 JTJL2-4-1 JTJL2-4-2 JTJL2-4-3 JTJL2-4-4 JTJL2-2-6 人员到位与管理情况(满分15分,行为代码JTJL2-2) JTJL2-2-2 JTJL2-2-3 JTJL2-2-4 JTJL2-2-5 JTJL2-2-1 在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中,监理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投标承诺到位的,每发生1人次分别扣0.5分、0.4分、0.3分、0.2分、0.1分;实施过程中每更换一次,分别扣1分;替换人资格条件(包括职称、资质、经历、年龄等)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每发生1人次,分别再扣0.5。 监理人员更换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无职责分工或分工不明确的,扣1分;监理人员因人员替换造成工作脱节、资料缺失的,每次扣1分;有冒名顶替的,每人次扣2分;在监理人员到位、出勤等问题上有虚假或欺骗行为的,每次扣2分。 监理人员有持假证的。 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未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发生1人次扣2分;监理员没持培训证的,每发生1人次扣1分。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没按规定进行岗位登记和业绩登记的(以登记数据为准)。 未按合同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汽车等主要交通工具。 未按合同约定配备试验检测、测量仪器设备的。 办公生活用房和其它设施不到位的。 总监办无监理合同文件或合同文件不全或监理人员证书不全(包括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从业资格证等复印件)的。 总监办、驻地办建设不满足投标承诺或工作需要的。 监理中心试验室没有按照投标承诺配备或不满足试验检测工作需要。 质量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廉政制度以及其他主要制度未建立或不全的。 0.2分/人次。 1~2分/次 2分/人次 1~2分/人次 0.2分~1分/人次 JTJL2-1-3 将中标合同转让。 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 在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中,监理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10~15分/次(视事故严重程度和责任程度)。 备注 项目法人要求更换的除外 2分/人次 1分/辆 1分/缺1件(台) 1分/件(项) 1分 1分/处 2分 1分/每项 L2) JTJL2-3) 驻地建设与管理制度(满分5分行为代码JTJL2-4) 惠州市交通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履约行为)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JTJL2-5-1 一般工作情况(满分5分,行为代码履约行为(满分100分,扣完为止。JTJ材料、工序(含工程实体)抽检情况(满分10JTJL2-7) JTJL2-7-8 JTJL2-7-9 JTJL2-7-10 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予以签认的。 未独立进行核验承包人设置的测量控制网点或基线。 中心试验室不能独立或正常运作的,扣5分;超越母体检测机构授权业务范围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每次扣2分;用施工设备或人员做试验的,每次扣2分;接受施工委托的,每次扣2分。 审批承包人质保体系和开工报告(满分5分,行为代码JTJL2-6) JTJL2-6-2 JTJL2-7-1 JTJL2-7-2 JTJL2-7-3 JTJL2-7-4 JTJL2-7-5 JTJL2-7-6 JTJL2-7-7 JTJL2-6-1 JTJL2-5) JTJL2-5-2 JTJL2-5-3 JTJL2-5-4 JTJL2-5-5 JTJL2-5-6 JTJL2-5-7 失信行为 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单元)划分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合理的。 工地会议无故不按时召开或工地会议无记录的。 《监理月报》不按时编发或主要内容不全的。 《监理日记》记录内容不真实或重要内容未记录的。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不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或编制不及时的。 监理档案资料分类不清晰、归档不及时、不完整或保管不完善的。 不按时向监督部门、建设单位报送有关资料的。 未审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负责人,或审批的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负责人不符合规范、合同要求的,每有一个施工合同扣1分;审批不全,未审批质检员、试验人员的,扣1分;未检查工地试验室或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配备不到位的,扣1分;未进行动态管理或管理不到位,导致质量保证体系再出现不符合合同要求情况的,扣1分。 签认的开工报告,无质量、安全、环保措施,或措施不可行、不可靠的,每次扣2分;经签认的开工报告资料不全的,每次扣1分;由于监理原因,有开工报告未经审批先施工的,每次扣2分。 验证试验和抽样试验频率未达到规定频率低限的。 对标准试验未按规定独立进行平行复核(对比)试验的。 工艺试验未按规定审批,但已开始规模施工的。 工序抽检覆盖率、抽检频率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满足质量评定要求的。 填写不规范、签字不全或随意代签、台帐不全的。 原始数据不全或无相关人员签认的。 有假数据、假资料的。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扣分标准 备注 1分/项 1~2分/次 1~2分/项 1分/项 2分/项 2分/项 1分/项 1分/项 3分/项次(项指检查指标项,次指检查次数) 10分/次 2分/次 2~5分/次 L2) 分,行为代码惠州市交通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履约行为)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JTJL2-8-1 旁站、巡视、签认情况(满分10分,行为代码JTJL2-8) JTJL2-7-3 JTJL2-7-4 JTJL2-7-5 JTJL2-8-2 失信行为 旁站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虽旁站,但对存在的明显问题未发现或未作相应处理的,每次扣2分。 监理工程师巡视不到位,每次扣1分;虽巡视,但对施工中存在的明显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了但未及时发出书面指令的,每次扣2分。 对逾期未按指令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且未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的。 对整改结果未作现场检查并签认,或者已按监理指令要求整改但书面资料不闭合的。 关键工序由非持部证监理工程师签认的。 资料不完整、签字不齐全尚可弥补的,每次扣1分;基础资料不完整或签字不全,且无法弥补的,每次扣2分;未扣分标准 1~2分/次 1~2分/次 2分/次 1分/次 5分/次 备注 履约行为(满分100分,扣完为止。JTJL2) 计量支付与合同管理(满分5分,行为代码JTJL2-9) JTJL2-9-1 经授权随意代签的,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每次分别扣1分、2分、3分;签字造假的,每次扣2分;签认超过规定时限的,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以后每递增一次扣分值递增1分;已签认的工程数量或工程费用存在明显错误的,每次扣2分;经查实,签认的计量支付报表中有虚假材料的,每次扣3分。 1~3分/次 JTJL2-9-2 进度管理(满分5分,行为代码JTJL2-10) 安全、环保监理合同执行情况(满分8分,行为代码JTJL2-11) 廉政合同执行情况(满分7分,行为代码JTJL2-12) JTJL2-11-3 JTJL2-10-1 JTJL2-10-2 未按合同规定程序和要求对分包进行审批的,每次扣1分;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转包、分包未及时作相应处理的,每次扣2分。 无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审核意见;对施工进度计划出现偏差而没有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由于监理工作原因,导致受监工程进度滞后:①实际工程进度在计划进度控制曲线下限内的,扣1分;②在计划进度控制曲线下限以外的,扣2分;③工程实际施工期超过合同工期或工程交工日期延误的,扣3分。 安全、环保技术措施无监理审批签证的,每次扣1分;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环保工作不不到位,监理未按程序办理的,每次扣3分;安全事故无记录档案的,每次扣2分。 1分~2分/次 1分/次 1~3分/次 JTJL2-11-1 1~2分/次 1~8分/次(视事 在环保事件中负有责任的。 故严重程度和责任程度) JTJL2-12-1 JTJL2-12-2 经查实,监理人员有吃拿卡要行为的。 监理人员有行贿或受贿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分/人次 1分/人次 惠州市交通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履约行为)

行为类别 履约行为(满分100分,扣完为止。整改情况(满分10分,行为代码JTJL2-13) 监理工作效果(满分5分,行JTJL2-14-1 监理现场工作效果按照所监理施工合同段的信用评分取值。如同时监理多个施工合同段,则按施工合同段的信用评分平均值计算。 JTJL2-13-1 对各级单位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 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1~10分/次(视情节严重程度) (1-监理的施工合同段履约行为信用得分平均值/100)*5分 备注 JTJL2) 为代码JTJL2-14)

惠州市交通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其他行为)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JTJL3-1 JTJL3-2 JTJL3-3 JTJL3-4 其它失信行为(行为代码JTJL3) JTJL3-5 JTJL3-6 JTJL3-7 JTJL3-8 JTJL3-9 信用行为 被司法机关认定有行贿、受贿行为,并构成犯罪。 在申请资质许可、定期检验、资质复查及变更等过程中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监理资质的。 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监理工作,被查证属实的。 被地(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市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企业填报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企业未填报或填报的信息存在虚假的。 信用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较高信用等级 恶意拖欠监理人员工资 恶意扣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信用评价期内,在省、市级质监机构组织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中,受到批评的监理单位。 信用评价期内,在省、市级质监机构组织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中,连续两次排名在后两位的监理单位。 信用评价期内在广东省境内所监理的公路工程,被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为优良工程。 所监理工程项目被评为全省“标杆”工程。 获得省内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地市级质监机构、省公路局、省航道局通报表彰的每次加1分。 获得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省质监站通报表彰的每次加2分。 获得省部级通报表彰的每次加3分。 信用评价期内,在省、市质监站组织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中,受到表彰的监理单位。 信用评价期内,在省、市质监站组织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中,连续两次排名排名前4位的项目监理单位。 扣/加分标准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扣5分/次 扣3分/次(在企业总分中扣除) 扣4分/次(在企业总分中扣除) 扣1分/次 扣1分/人次 按排名的前后顺序依次扣3~7分/次(按内插法在企业总分扣除) 按排名的前后顺序依次扣5分、8分(在企业总分扣除) 加1分/工程项目(在企业总分增加,最高限值5分) 加2分/建设项目(最高分值限值为4分) 加1分/次(在企业总分增加,最高限值3分) 加2分/次(在企业总分增加,最高限值6分) 加3分/次(在企业总分增加,最高限值9分) 按排名的前后顺序依次加5~1分/次(按内插法在企业总分增加) 备注 针对同一单位的扣分分值取最高值,不重复累加取值 JTJL3-10 JTJL4-1 JTJL4-2 良好信誉行为(行为代码JTJL4) JTJL4-3 JTJL4-4 JTJL4-5 JTJL4-6 针对同一事件的表彰内容,取最高加分值。 针对同一单位的加分分值取复累加取值。 JTJL4-7 按排名的前后顺序依次加8分、7分、6分、最高值,不重5分(在企业总分增加) 附件3:

惠州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

评价评分计算公式

一、总分100分:包含投标行为(分值为100分)、履约行为(分值为100分)、其他行为(未限定总分值)。

二、计算方法为先单项评价,后按公式进行综合计算。一个企业有多个在建项目时,采用倒权重计算方法计算单项评价得分。

三、计算流程 (一)单项评价:

1、企业投标行为评价得分:T?100??Ai;其中,i为不

i?1n良投标行为数量,Ai为不良投标行为对应的扣分标准。

2、企业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L?100??Bi,其中,i

i?1n为不良履约行为数量,Bi为不良履约行为对应的扣分标准。

3、其他行为中有失信行为和良好履约行为的一并在企业总分值中进行扣分或加分。

(二)综合评价:

1、企业在从业省份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评价得分计算公式(倒权重计算方法)为:

投标行为评价得分:T??iTi/?i

i?1i?1nn(i为企业在不同合同段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得分名次,

—16—

i=1、2、…n,Ti为企业在某合同段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得分,且T1≥T2≥…≥Tn)

算例:企业6次投标行为评价分为90、90、95、85、98、99,则:企业投标行为分T=

(1*99+2*98+3*95+4*90+5*90+6*85)/(1+2+3+4+5+6)=90.5。

履约行为评价得分:L??iL/?i

ii?1i?1nn(Li为企业在某合同段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值,i为企业在不同合同段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名次,i=1、2、…n,且L1≥L2≥…≥Ln)

算例:企业共有4个合同项目,履约行为分分别为100、90、100、80,则:企业履约评价分L=

(1*100+2*100+3*90+4*80)/(1+2+3+4)=89.00

2、综合评分

Xnn=aT+bL-?Qi+?Ji

i?1i?1(企业投标行为评价得分为T,企业履约行为评价得分为L, Qi为其他失信行为对应扣分标准,Ji为其他良好信誉行为对应的加分标准。a、b为评分系数,当评价周期内企业在我市只存在投标行为评价时,a=1,b=0; 当企业在我市只存在履约行为评价时,a=0,b=1;当企业同时存在投标行为评价和履约行为评价时,a=0.2,b=0.8)

—17—

附件4:

惠州市交通工程监理企业信用

评价评分计算公式

一、总分100分:包含投标行为(分值为100分)、履约行为(分值为100分)、其他行为(未限定总分值)。

二、计算方法为先单项评价,后按公式进行综合计算。 三、计算流程 (一)单项评价:

1、企业单次投标行为评价得分:T?100??Ai;其中,i

i?1n为不良投标行为数量,Ai为不良投标行为对应的扣分标准。

2、企业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得分:L?100??Bi,其中,i

i?1n为不良履约行为数量,Bi为不良履约行为对应的扣分标准。

3、其他行为中有失信行为和良好履约行为的一并在企业总分值中进行扣分或加分。

(二)综合评价:

1、企业在我市投标行为评价得分为累计扣分制,评价年度内不良投标行为累计扣分值为K。

评价年度内投标行为得分: T?100??iKi

i?1n(Ki为企业在某次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失分值,i为企业在评价年度内的有不良投标行为的投标次数)

2.企业在我市履约行为评价得分计算公式(合同价加权

—18—

平均法)为: nni?1L??libi/?bii?1

(li为企业在某个合同段所得的履约行为评价分值,bi

为该企业在相应合同段的中标价,i=1、2、…n,n为项目个数)

2、综合评分

Xnn=aT+bL-?Qi+?Ji

i?1i?1(企业投标行为评价得分为T,企业履约行为评价得分为

L, Qi

为其他失信行为对应扣分标准,Ji为其他良好信誉行

为对应的加分标准。a、b为评分系数,当评价周期内企业在我市只存在投标行为评价时,a=1,b=0; 当企业在我市只存在履约行为评价时,a=0,b=1;当企业同时存在投标行为评价和履约行为评价时,a=0.2,b=0.8)

—19—


惠州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 - 图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搜索更多关于: 惠州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 - 图文 的文档
相关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