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性规定 由有条件制定法规的机构(见“条例概述”部分)制定,适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或某个地方的某项工作作出的规定。《深圳经济特区私营企业暂行规定》(1995年4月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发布) —般性规定 机关团体对某些工作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属法规性质,但在一定范围内有规范作用。如:《xx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暂行规定》。
条例和规定的异同
同:性质上 规定在性质上和条例一样,属于规范工作、活动、行为等的规章制度性的文种
异:使用范围上的异 条例规范的范围大,制定和发布条例的机构的级别高,而规定规范的范围较小,能够制定和发布规定的机构的级别可高可低,可以是中央一级的党政领导机关,也可以是各级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使用范围来说,规定比条例广,很多局部的、具体的工作,都可以用“规定”来规范,而“条例”规范的工作一般带有全局性,不涉及过于细小的工作。
条例和规定的写作
(一)草拟条例和规定要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改革、开放、搞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4.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
(二)起草条例和规定,应当对现行内容相同的法规进行清理。
(三)条例和规定的内容用条文表达,常见的有“章条式”和“条款式”两种写法。
(四)语言要准确、严密。
规章类文书概述
1.含义
规章类文书是规范工作、活动、行为等的规章制度类文书,适用于党政系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各类组织机构。
2.规章类文书包括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章程、规则、守则、制度、公约等等文种。 3.规章类文书的特点 内容的规范性 执行的强制性 制定的程序性
规章类文书的写作
规章类文书中,条例、规定属于党的机关法定公文,已在第七章论述,这里只谈谈另外四种较常用的规章类文书。
(一)办法
办法和条例、规定一样,同属行政法规。但(办法)规范的内容比(条例、规定)更具体、更细致,它是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
办法的写法基本上和条例、规定一样,内容比较多的用“章条式”,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一般常见的是“条款式”,如《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共二十五条。 (二)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写法一般也是“章条式”或“条款式”,但其第一条必须说明是哪个法律或法规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完全是为配合法律、法规的贯彻而制定的。 法律、法规必须概括,实施细则必须具体,便于操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必须和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相对应。 (三)章程
章程是一定的组织机构制定的确定组织原则或办事原则的规章类文书。 章程可分组织章程和办事章程两大类。
组织章程系统阐明一个组织的性质、宗旨、任务、成员、机构、活动方式、经费来源等等。
办事章程是为办理某项工作而制定的规章制度,一般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纠纷而又经常要办的事情,才需要制定章程,以便办事时有章可循。如《甲种外币存款章程》、《xx大学助学基金使用章程》。 章程的形式也是“章条式”和“条款式”两种。 政党、较大的社会团体的章程多为“章条式”。
机构较小、涉及事务不很多的章程,可用“(条款式)”。 (四)守则
守则是特定范围的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比如《中学生守则》是全国中学生都必须遵守的,《天津市民守则》是所有天津市民都应遵守的,等等。 守则因为需要有关人员都遵守,涉及的人比较多,因此必须简短、精练、易记。其写法多半是把内容概括为几条,甚至是琅琅上口的若干短句或词组,以便群众容易掌握。
守则的写法和条例、办法、章程等规章文书有明显的不同,简洁易记是它的最大特点。
计划类文书概述
计划类文书是机关团体为达到某一目标或完成某一任务,对目标达到、任务完成前特定时段工作的设计和安排。
计划类文书包括规划、纲要、计划、安排等文种。
计划类文书之所以被普遍使用,因为它在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统一自身步调三个方面都有作用。
首先是下情上达 下级机关通过上报工作计划,可以求得上级机关的指导和帮助,减少完成计划过程中的困难。有些工作超出本身权限的,更需要上级机关批准后才能实施。
其次是上情下达 上级机关把自己的工作计划告诉下级机关,可以起宏观调控的作用,使下级机关能根据全局的计划,安排好自己那部分工作。 再就是统一自身步调 机关单位通过对本单位工作计划的讨论和制订,可以使全体成员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共同为完成计划贡献自己的力量。
计划类文书的特点
目标的前瞻性、操作的预想性。
计划类文书的类型
根据完成期限、内容侧重、具体作用的不同,计划类文书可以分为三大类: (一)规划类:实现目标的期限较长,往往是五年、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内容侧重在工作的指导方针、努力方向,工作的实施步骤和重要措施等。其作用主要是对全局工作作战略性、方向性的规定,以指导局部的、短期的各项工作。文种名称常用规划、发展规划、远景规划、纲要、发展纲要等。
(二)计划类:实现目标的期限较规划短,以年度计划和一年以内的短期计划为多。文种名称一般都叫“计划”,有时前面加上一些限制语,如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工作计划、学习计划、活动计划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