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全回转港作(兼消防)拖轮招标技术规格书 1 / 59
一.供货范围及交货时间
1.1卖方的供货范围:
(1) 本船的设计;
(2) 用于审查本船设计和用于监造的图纸和文件; (3) 本船的建造; (4) 本船所使用的材料; (5) 本船所配备的设备; (6) 本船的试验与试航; (7) 将本船送到黄骅港; (8) 本船的竣工图纸及资料; (9) 参照CCS无限航区的备件; (10) 本船的保修。
本范围内的一切开支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2卖方的服务范围:
(1) 申请ZC&CCS对本船进行法定和入级检验,并取得相
应的证书;
(2) 买方代表到造船厂参加设计审查:
共计:6人* 7天;
(3) 买方代表到造船厂监造本船:
共计:4人* 4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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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买方代表到主机、舵桨制造厂参加工厂试验:
共计:8人*15天;
本范围内的一切开支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3卖方用于建造本船的材料及为本船装备的设备应:
1. 取得ZC&CCS认可; 2. 满足本规格书要求;
3. 主要设备是本合同生效后出厂的。
4. 本船主机、舵桨、发电机组、液压组合锚机、空调机组、热水锅炉、主空气开关均应采用国际优质产品。
1.4以上1.1、1.2款仅列出一般供货范围,详细的供货范围见本规格书有关部分。 1.5交船:
交船:合同生效之日起500个日历天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骅港交船。
二.总体要求及设计准则
2.1概述:
2.1.1本次招标采购的1艘5200PS全回转港作拖轮将主要用于在黄骅港协助货轮靠离泊位作业,兼做接送引航员、沿海航区拖带和对外消防作业。
2.1.2本船的总体设计应特别注意的是:通过提高船体及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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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刚度来抑制本船的振动与躁声。 2.2总布置:
本船为破冰型船艏、单甲板、横骨架式、单层底(局部双层底)、钢质全焊接、双主机、双Z型导管螺旋桨推进、上排烟拖轮,全船要求B3级冰区加强。
本船设三层甲板室,设:(1)12人住舱;(2)会议室;(3)厨房;(4)卫生间;(5)洗浴间;(6)洗衣间;(7)空调机间;(8)高级船员单人间2间;(9)高级船员双人间2间;(10)驾驶室。 2.3主尺度:
主尺度设计应保证本船不超过500总吨。下述船舶主尺度仅具指导性,卖方应依据规范及本规格书其它条款之规定通过优化确定本船主尺度。
总长: 约38m 型宽: 约11m 型深: 约5m 设计满载吃水: 约3.8m 2.4 液舱舱容:
燃油舱: ≥60m 主机滑油循环舱: 约6m 淡水舱: ≥40m
内循环舱: ≥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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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舱/污油水舱: ≥10m/≥20m 2.5推进: 2.5.1推进系统
本船采用:双主机--双Z型导管螺旋桨(舵桨)推进系统。 2.5.2推进主机
本船采用:直列、四冲程、单作用、废气涡轮增压中冷、闭式淡水冷却、压缩空气启动、不可逆转、船用中速柴油机2台,双机同向,单机持续功率1923Kw。 2.6航区:
本船为沿海航区、A2海区船舶。全船的设计、建造以及所配备的设备均应满足以上要求。 2.7稳性与浮态: 2.7.1稳性:
本船在各种装载状态下,应满足规范对近海航区自航稳性的要求(提供计算书)。
本船应满足规范对在沿海航区急牵时的稳性核算要求。 2.7.2浮态:
在燃油舱、淡水舱、内循环舱、泡沫舱处满载状态,污油舱处空载状态,无需压载,本船应处于正浮状态;在燃油舱、淡水舱、内循环舱处其它装载状态,允许本船有轻度艉倾,但绝不容许出现艏倾。
2.8航速、拖力与适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