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固废法》解读与对照

loading 分享 2026-9-30 下载文档

1.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的环保竣工验收由环保部门负责验收改为企业自主验收

2.增加了跨省转移固废利用的,需报移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要求

3.细化了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应建立、健全从固废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的要求;新增了建立台账,实现固废可追溯、可查询的要求

4.新增了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废的,应对受托方进行审查,否则承担连带责任的要求

5.新增了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制度进行监管的要求

危险废物管理方面

1.新增危废产生单位建立危废管理台账的要求

2.新增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义务

3.新增了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要求

强化对建筑垃圾、污泥、废弃电子产品和生活垃圾的监管

1.细化了工程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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