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勘探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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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文物勘探办理流程

一、项目名称: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许可

二、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 三、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市文化局 四、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市人民政府 五、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单位性质、法人代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必须进行该工程的理由说明材料(土地证、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等)。

六、申请表格:填写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行政许可申请表》(该表格可到行政审批大厅文化局窗口直接免费领取) 七、行政许可程序 1、受理

承办:市政务中心文化局窗口

职责:按规定查验申报材料。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的,及时受理,填写表格。

时限:1个工作日。 2、现场勘查 承办:市文化局文物科

职责: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现场勘查。勘察完成后,在《行政许可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时限:5个工作日。 3、审核

承办:市文化局文物科科长

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核。根据窗口、现场勘查等意见进行审核,并在《行政许可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给审定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4、审定

承办:市文化局领导

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核。根据窗口、现场勘查、审核等意见进行审定,并在《行政许可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返还给市文化局文物科。 时限:3个工作日。 5、行文

承办:市文化局文物科

职责:对符合法律法规的,制作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行政许可意见书》。 时限:3个工作日。 6、告知

承办:市政务中心文化局窗口

职责:行文返回后,对同意许可的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批准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行政许可决

定书》,交市政务中心文化局窗口,通知领取。 时限:1个工作日。

7、归档:审批工作结束后,市文化局文物科将文书材料进行归档。 八、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工业、招商引资、开发项目划分,按4-8元/m2收取(邓州市)。

十、行政许可文书有效期:随建设工程或作业结束而结束。 十一、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经许可后方可进行。 十二、监管措施

未按批准的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标准执行,尚不构成犯罪的,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联系人

曹主任:13937783633

工程部

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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