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放射治疗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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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的放射治疗讲解

1.2.4 序贯化疗+放疗与同步放化疗的比较:

有4个临床试验报告比较序贯化疗+放疗与同步放化疗的临床效果。用MVP诱导化疗后结合56 Gy放疗与同样的方案同步放化疗,5年生存率由9%上升至16%,但放射性食管炎亦增加。 1.2.5 RTOG比较:

(1).DDP/长春新碱+放疗60 Gy序贯;(2).同时用DDP/长春新碱+60 Gy放疗,(3).同步DDP/用口服VP16+超分割放疗69.6 Gy。最后分析得出同步放化疗的中位生存期长(14.6 vs 17.1个月)。 1.2.6 放化疗的顺序:

用卡铂+泰素帝的化疗结合66 Gy放疗有3种顺序。第一种是先化疗再放疗;第二种是诱导化疗后,放化疗同步;第三种是同步放化疗后再巩固化疗。同步放化疗发生食道炎者显著升高,第一、二种的治疗方法,中位生存期分别为11和12.5个月,而第三种方法中位生存期16.5个月。 1.2.7 巩固化疗: SWOG9019报告,对同步放化疗结束后再用DDP/VP16巩固化疗,Ⅲ期的NSCLC患者3年生存率为17%,SWOG9504报告用泰素帝巩固化疗,见图1,3年生存率为37%。巩固化疗值得进一步研究。 1.3 非常规分割放疗 1.3.1分段放疗

将放疗分为几个阶段,一般是放疗中间隔2~4周,令患者得到恢复。但RTOG73-01实践证明,40 Gy分两段放疗较连续40 Gy的放疗,其局部控制率较差。因此,现在都不用分段(中间休息2~3周)放疗方案。 1.3.2 超分割放疗 每次1.2 Gy,2次/d的放疗方案为超分割放疗,较常规的放疗(每次2.0 Gy,1次/d),其放疗剂量上升。理论上讲,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亦提高,对正常组织(慢反应组织)的不良反应不增加。在Ⅰ/Ⅱ期临床试验,Cox采用超分割放疗方法用69.6 Gy治疗局部晚期NSCLC,中位生存期13个月,但Ⅲ期临床试验并没有显示优点。加速超分割放疗:每次1.5 Gy,3次/d,连续12天,共54 Gy。加速超分割的理论是肿瘤细胞接受放疗后会加速再增殖速度。Ⅱ期临床试验显示放射性食管炎达100%,放射性肺炎10%,2年生存率34%。Ⅲ期临床试验:英国13个单位共同开展Ⅲ期临床试验,与常规60 Gy放疗比较,加速超分割放疗5年生存率为29%,而常规分割放疗为20%。但严重放射性食管炎也从常规分割放疗的3%升至19%。2年后出现放射性肺纤维化者,常规分割放疗为4%,而加速超分割放疗为16%。加速超分割放疗增加了放疗科的工作量,且需要住院治疗,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费用。 1.3.3 适形放疗

通过CT与放疗计划系统连接,图像重组,找出肿瘤范围,多入射角的放射治疗。这种精确治疗避免正常组织接受较高剂量照射。RTOG9311研究项目结果显示:如果37%的肺组织受辐射量不大于20 Gy,适形放疗的安全剂量达77.4 Gy;如果25%的肺组织受辐射量不超过20 Gy,最大的肿瘤量可达到90.3 Gy。 1.3.4 靶区确定

标准靶区应包括可见原发灶和亚临床灶,如淋巴结包括放射野、同侧肺门、全纵隔淋巴结及锁骨上淋巴结均可以考虑。由于肺组织随呼吸运动及每次放疗摆位误差,扩大1~2 cm的放射边缘。对亚临床灶,如未见到上述淋巴引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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