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资料编写指南
总 则
第一条本指南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写。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全省建筑行业。
第三条各施工企业或项目部要配备专人负责安全资料归档和管理。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共分十四项内容,各分项配备相关表格归档存放。
第一册 安全管理必备资料
1.0.1施工企业要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
第二册 安全管理
2.0.1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并根据企业发展情况随时修改补充。
2.0.2所有制度要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内容全面、针对性强、条理清楚、可操作性强。
2.0.3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并做好签收记录。
2.0.4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要归档在工地安全管理资料中,并张贴在工地办公室内。 2.0.5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参照有关要求,内容要全面,考核要真实,不能走过场。
配合表式:2-2-1至2-2-21
2.0.6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措施内容要详细,针对性强,能指导生产,变更通知单必须是由原编制人出具,经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2.0.7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量化指标,奖罚规定,必须是责任人签名盖章。 2.0.8企业制定年度伤亡控制指标时应符合有关规定,施工现场要按照安全达标、文明
施工目标的要求进行管理。
2.0.9项目部要把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细化,分解到各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并明确奖罚办法。 配合表式:2-9-4
2.1.0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班组与个人层层签订安全承包合同 (责任状)来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安全承包合同及考核表应存入安全管理档案中。 配合表式:2-9-3
2.1.1企业、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检查制度、依据施工安全有关技术规范、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按时进行各级的安全生产检查。 配合表式:2-11-1
2.1.2各级部门对施工现场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要详细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表中。 2.1:3对查出的问题要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其中检查单位一份,受检单位一份),双方当事人要签字,不得代签。 配合表式:2-11-2
2.1.4受检单位要按整改通知书上的要求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检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应有书面整改方案。 配合表式:2-11-3
2.1.5检查单位在接到受检单位的整改反馈单后,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检。 配合表式:2-11-3
2.1.6《安全教育记录表》应填明时间、地点、主讲部门、教育内容、受教育工种、人数等。
配合表式:2-12-1,2-12-2
2.1.7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部、班组对新进场人员、代培人员、脱岗六个月以上又重新上岗的职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签办三级安全教育卡后上岗。 2.1.8《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是对职工教育的主要原始记录,是发生事故后安全分析的重要资料之一,应按表格条款认真填写,妥善保管,并同考试卷一起存入施工现场安全资料档案中备查,教育卡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配合表式:2-12-3
2.1.9对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的操作人员,应进行新技术操作岗位的安全教育,并填写《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记录表》,培训不合格不得
上岗。
配合表式:2-12-4
2.2.0施工班组要认真执行班前活动制度,每日召开班前安全会,内容要真实、有针对性,并作好记录工作。 配合表式:2-13-1
2:2.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及时做好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全面、针对性强,项目经理、安全员、受交底人要签字。 配合表式:2-10
2.2.2安全技术交底要一式两份,即交底人一份,受交底人(作业班组)一份,存档备查。
2.2.3所有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登高架设、锅炉司炉,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等。
2.2.4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原件)要随身携带,施工现场安全资料中要有相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编制分类登记的花名册。上岗证到期未办理年审视为无效证件。 配合表式:2-14-1
2.2.5特殊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如因工作需要调动,应在花名册备注栏内注明,不得随意涂改。
2.2.6施工现场发生任何工伤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保护现场,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填写《工伤事故快报表》并上报。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单位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 配合表式:2.-15-2
2.2.7发生李故的工程名称、报告单位要写全称,并盖报告单位公章。
2.2.8施工现场每月7日前要定时按规定要求填写《工饰事故月报表》。如本月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也应按规定填报;如发生事故的,要写明伤亡人数、事故类别、负伤人员歇工日、直接经济损失等相关资料。 配合表式:2-15-3
2.2.9对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的,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配合表式:2-16-1
2.3.0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绘制人和项目经理要签名。按图设立安全标志牌,目的是营造施工现场的安全气氛,引起职工对安全的注重,预防发生安全事故。 2.3.1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按不同施工阶段(基础、主体、装饰)进行绘制,施工现场根据图位悬挂相关安全标志。 配合表式:2-18-2
2.3.2施工现场的标志牌要在醒目位置悬挂,使施工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能注意到,不能集中悬挂,流于形式。 配合表式:2-18-2
第三册 文明施工
3.0.1企业标志应设置在工地进入的大门处或悬挂在建筑物醒目处。
3.0:2泥浆、污水、废水排放措施要取得相关部门的认可,所排放的水质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3.0.3消防措施编制要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工地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3.0.4“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组织网络牌、防火须知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由省质安总站统一编制)。
3,0.5施工现场应有急救措施及急救人员.,有急救药箱、常用药品、外救电话等,急救人员应经过有资格的医疗单位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
3.0.6职业危害(粉尘、噪音)措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 3.0.7食堂卫生许可证及欢事人员健康证,应到法定卫生防疫部门办理。
3.0.8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和防火监督制度。特殊场所部位动火要有专项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禁止动火的场合,动火方案要报当地消防部门或有关单位审批。
3.0.9动火申请表要认真填写,注明动火等级、时间、位置、防火安全措施,经审批后方能施工。
配合表式:3-11-1至3-11-3
专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