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支取暂行管理办法
总 则
为了规范公司的现金管理制度,提高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以适应公司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
1、 员工工资发放
2、 周转金、备用金、出差费用借款 3、 各类费用报销
第一部分 收款账户
1、 公司员工的工资卡(个人银行卡)暂时作为现金支付的收款账户,持
卡人须妥善保管银行卡和密码,不得转借他人。
2、 个人工资卡如有丢失,应及时通知公司财务部和开户银行申请止付
冻结。
3、 公司员工工资发放、备用金借款、差旅费借款、各类费用报销统一通
过银行个人账户作为收款账户,小额支付(1000元以下)可直接付现金。
4、 随着业务调整,如有必要公司为有需要的业务人员办理公务卡作为收
付款账户。
第二部分 工资支付
1、公司新入职的员工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长安银行莲湖区支行办理个人银行储蓄卡,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留存财务。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申请、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人员方可代办。
2、 员工工资由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至个人银行卡。
3、公司员工收到银行收款通知后如对金额有疑义,由部门经理凭有效凭
据到财务部咨询、核实,财务部不接受个人无依据口头咨询。
第三部分 个人借款
1、 因业务需要申请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经理、总经理
审核签字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
2、 外地项目部借款由部门经理代借,财务部支付指定负责人工资卡。 3、 业务办理完后一周内,及时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结清借款。 4、 短期借款或简单、金额较小(1000元以下)的业务,原则上公司
不予借款,业务办理完毕及时报销。
第四部分 费用报销
1、 费用报销包括代公司零星采购部分和个人费用报销部分。 2、 费用报销所需支付的现金统一通过个人银行卡转账支付(1000元
以下,公司员工可现金支付)。
3、 报销人须在报销凭证上注明本人的户名、卡号、开户行名称。 4、 每周三、周五为报销费用日期,费用单据签字手续完成后,财务部
转账或付现给经办人或收款单位。
5、 报销人如有疑义须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核实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附 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本管理办法仅针对与现金支付有关的业务流程。公司原有《出差管理制度》和《预支与报销管理办法》继续遵照执行。
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部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