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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堡煤业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本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编制应急计划和应急措施,保证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时,可以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和事态的进一步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编制本公司应急预案的目的主要有:
(1)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
(2)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和处理事故,尽量减轻事故对人和财产造成的损失;
(3)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做好预警、接警工作;
(4)应急指挥部应加强对应急机构各成员的日常培训,提高事故应急能力,确保应急救援高效、有序进行;
(5)各行动组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
(6)做好与外界的沟通与联系,确保在事态扩大后外部支援力量及时赶到;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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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1.2.7《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2.8《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 1.2.9《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1.2.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2.11《特种设各安全监察条例》
1.2.12《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1.2.13《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字〔2005〕48号) 1.2.14《煤矿安全规程》
1.2.1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应急〔2O08〕62号)
1.2.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⒛09]73号) 1.2.1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
1.2.1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9002-2006)
1.2.19《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意见》 1.2.20《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安监应急字[2008]370号)
1.2.21《山西省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晋煤救发[2008]225号) 1.2.22《山西省煤矿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晋煤安发[2009]24号)
1.2.23《长治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细则》 1.2.24《长治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25《山西煤运集团长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 方针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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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指导方针
以人为本 积极预防 常备不懈 统一指挥 分级负责 迅速高效 1.3.2 原则
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将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在救援过程中,除对受困人员实施切实有效的救护外,还应该加强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避免二次伤害和不必要的人身安全及健康的损失,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对人造成的伤亡和危害。
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应急救援体系的特点是“紧急”,是在突发状态下的紧急处置(处理); 目的是“救”,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必须达到启动迅速、措施得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尽可能大的救援效果的同时,还应能够稳步控制事故扩大化,将事故的范围缩小在可控范围之内。
保护环境优先
这里所指的环境包含两方面内容,事故发生地的内部环境和施救现场的外部环境,由于应急救援工作多发生在事态紧急、人员冗杂的环境之中,对事故发生地的环境应保证处于对被困人员和实施救援有利的状态下,首先不破坏现有的有利环境,减少人为原因造成环境不利因素对受困人员人身的侵害,其次对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充分预计,在施救过程中对使用的器械、工具的环保性也要充分考虑,不能因事发突然、情况紧急而使用对环境造成长久污染的设备或方法。
1.4 应急救援预案文件体系
本公司应急体系由二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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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公司重大事故救援总预案。即《马堡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针对公司可能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主要阐述应急救援的方针、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总体指导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为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主要针对公司某种特有或具体的的事故、事件或出现其它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即《矿井瓦斯超限(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火灾专项应急预案》、《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透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供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主要通风机停风专项应急预案》、《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提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锅炉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爆破物品异常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11个专项应急子预案组成,是《马堡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部门发生瓦斯、水灾、
火灾、煤尘、顶板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或危及生产安全的事件并需要启动本预案的。
3危险性分析
3.1本公司概况
3.1.1 公司基本情况
山西马堡煤业有限公司前身为武乡县马堡煤矿,原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2009年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49号批复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2010年8月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10]58号文批复生产能力由120万吨/年提升为150万吨/年,隶属山西煤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2010年11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发[2010]1577号文对生产能力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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