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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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ii. 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iii. 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iv.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到

期日起10天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14、票据权利的行使场所一般是银行营业点,其时间就是银行营业的时间。 15、票据记载事项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非法定记载事项。 16、票据丧失的补救分为: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17、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18、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止付的委托,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少一样都做废)

19、汇票的付款日期可以按照下列形式之一记载: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银行汇票是见票即付,其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个月)。

20、银行汇票的结算特点:使用范围广、票随人走、信用度高,安全可靠、使用灵活,适应性强、结算准确,余额自动退回。

21、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22、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23、支票按支付票款的方式不同,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两者。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24、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少一样都做废)而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25、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于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26、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27、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擅自印制票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处以1-20万元的罚款。

28、其他结算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证、信用卡、电子支付。

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1、税收是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方式。 2、税收的特点: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3、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监督管理和维护国家政权等功能。

4、税收的分类:

a) 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b) 所得税(特点能够直接调节纳税者的收入,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c) 财产税(房产税、契税)

d) 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屠宰税、筵席税等) e)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5、税务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内容。

6、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以及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的事项有:

a) 开立银行账户 b) 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c) 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d) 领购发票

e) 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f) 办理停业、歇业 g) 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7、税务登记证件每年验审一次,每3年换证一次。

8、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同时,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9、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10、税务登记的种类包括:开业登记(领工商营业执照起30日之内)、变更登记、停业登记、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宣告终止起15日内)和外出经营报验登记(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内)。 11、外地经营报验登记的《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管理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12、发票的分类

a) 按照行业分类:工业发票、商业发票、服务业发票、交通运输业发票、

建筑安装业发票等

b) 按照发票所用纸质分类:普通纸发票、涂碳纸发票、水印纸发票等 c) 按照发票填开金额的不同限制分类:无限额发票、限额发票、定额发票

d) 按照发票使用对象不同分类:通用发票、单位具名发票等

e) 按照发票的填开放式不同分类:手写发票、电脑发票、税控发票等 f) 按照发票用途不同分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专业发票等 13、纳税申报的方式:

a) 直接申报(上门申报) b) 邮寄申报

c) 数据电文申报(电子申报) 14、税款征收的原则

a) 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

b) 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

c) 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证、少征、提

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税款或者摊派税款

d)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的原则

e)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者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

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 f) 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 g) 税款优先的原则

i. 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ii. 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

行,这里有两个前提条件:其一、纳税人有欠税;其二、欠税发生在前。

h) 税款的征收方式

i. 查账征收——依据账簿——完整

ii. 查定征收——查定产量和销售额——较小、不健全水平较低 iii. 查验征收——查验后征税——零散、分散的高税率工业产品 iv. 定期定额征收——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小、无能力建账 v. 代扣代缴——负有扣缴税费——零星分散

vi. 代收代缴——代收代缴——税收网络覆盖不到,很难控制 vii. 委托代征

viii. 其他方式(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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