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方(甲方):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承包方(乙方): 深圳市威盾新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担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双林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第二条 劳务分包的范围和内容
1、本劳务分包采用包清工形式,即甲方提供施工材料,乙方自备小型施工机具及低值易耗品(详见附件一,包含但不限于该附件所示的小型工机具及低值易耗品)。
2、乙方接受劳务分包的范围和内容见下表: 序号 1 2 3 4 专业 系统 区域 工日数 合 计 3、其他: 参见甲方与开发商签署的安装合同,以及甲方与项目总承包方深圳市一建签署的配合协议和安全管理协议等文件。
第三条 劳务分包期限
本劳务分包合同总工期为 310 日历天,自2011年 2 月20日开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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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11年 12月 31日止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分包工程量。
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进度要求: 按照甲方项目部施工进度表要求
第四条 质量标准
本劳动分包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等级,如果甲方有创优要求,乙方必
须无偿积极地给予配合,不得据此要求增加费用。
第五条 项目经理(或代表)
1、甲方委派 担任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履行本合同的代表),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交底工作,审查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按工程进度核实工程报表,审批乙方报送的施工、签证、劳务费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相关指令。甲方如需要更换代表,应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委派 担任项目经理(或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全面负责本合同履行中的施工管理、质量检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施工签证、合同结算等方面工作。乙方如需要更换代表,应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甲方认为乙方项目经理(或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不称职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开工 7天 前,向乙方提供图纸 壹 套,以及与施工有关的标准图 / 套。
2、根据施工图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交底工作。
3、负责协调和处理施工现场与总包及其他专业分包之间的关系,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4、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施工进度、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违章、违约等行为,有权指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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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乙方劳务承包的工程,组织安排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7、对乙方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实施监督。
8、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材料及支付劳务报酬。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施工现场开发商、监理、总包的各种管理条例,服从甲方及工程师的指令,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而导致甲方受到处罚或遭受损失,此类处罚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全面履行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义务。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样板层或样板区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职业健康教育,努力营造环保、健康、安全的施工现场。
加强与其他施工单位的相互协作、配合,服从甲方统一协调管理。 3、每月 24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适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4、乙方施工人员中,技工结构按初级占 30 %、中级占 60 %、高级占 10 %
的比例组成,如技工达不到比例要求,可由甲方代培,费用由乙方承担。
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电焊、气割施工人员必须全部持证,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安排专人监护,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6、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递交本施工队伍人员的花名册、用工合同、身份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平安卡、健康证等手续。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施工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并提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如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施工作业疾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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