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
第一,影响因素(个人因素,社会认同,待遇,兴趣,发展前景,家人意见,劳动强度,政策)
第二,如何做(坚持,勤) 作业与思考:
收集、整理一位敬业者资料 接纳
所谓接纳案主就是工作者理解和看待案主如真正的他/她,包括他的优点和缺点、他的适宜与不适宜的品质、他的正面和负面的感受、他的建设性和非建设性的态度与行为,完全保持案主与生俱来的尊严与个人价值。
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我们必须抛弃以自己的喜好的标准来评判他人的习惯。(人,有需求的人,需要帮助的人) 理解
完全接纳(积极动词):在社会工作价值观里,接纳是一个积极的动词,它并不是建立在是非判断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对社会工作者来说,他并不能依靠自己的是非、好恶等来拒绝接纳,即使当案主的行为违反一般道德,或当案主的价值观与自己的价值观相矛盾时,社会工作者也必须积极地追求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做到接纳并积极帮助案主解决问题。
接纳所有需要帮助的人:社会工作的宗旨决定了它是服务于人的工作。社会工作者不应该也不允许排斥需要帮助的人。
拒绝接待,或在接待中用明确的道德判断或价值判断来标定案主,都是违反接纳价值观的 为什么?(接纳的功能)
—帮助工作者理解案主使工作更有效
—帮助案主从防御中解脱出来,感到安全,能表白自己,以现实的方式面对自己及自己的问题。
但要真正做到接纳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当案主的行为违反一般道德,或当案主的价值观与社会工作者的价值观相左时,接纳方面的问题便会产生。
怎么办?
接纳并不等于赞同:接纳并不意味着赞同案主的价值观或行为,而是相信案主当前不合理的思想或行为是有复杂的历史与现实原因的,虽然并不一定合理,却是可以理解的。(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理解)
尊重的是案主,而不是他的偏差行为,其偏差行为是有待于和可以改变的。 艾滋病患者,家庭暴力施暴者,杀人犯,性工作者等,你能接纳他们吗? 你接纳你身边的每一个人了吗? 自决
所谓自决就是案主对自己的事情做出选择和决定 为什么
1.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
2.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和决定的权利。 3.每个人都希望自我决定。 4.每个人都有能力自我决定。 正确理解自决
1.自决不是绝对的,自决的前提条件:
(1)案主绝对清醒,有自决的意志和能力;
(2)自决的方向和后果对案主及他人和社会绝对无害;
(3)案主自决并不禁止、限制社会工作人员提出意见或建议。社会工作者的知识、经验和建议是一种补充信息,为案主的最终决定提供参考。 (案主自决的四个步骤: 一是准确界定问题所在;
二是找出所有解决问题的方案;
三是一一剖析每一个方案的利弊得失; 四是由案主自己做出决定和选择。 )
2.当案主求助时,并不意味着他要放弃自我决定的权力,(老人)即使案主有放弃、逃避或推卸“自我决定”的倾向,工作者也应尽力使其恢复自我选择的能力。
案例:有一位老人身患绝症,他忍受不了病痛的折磨,以及为了不给儿女造成太大的负担,他决定选择死亡。现在他请求在医院陪护他的社会工作者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他的儿女。 请问,社会工作者应该尊重服务对象的决定吗?
答案是:社会工作者必须告诉老人的儿女。因为自决固然是案主的权利,而生命也是案主的权利,并且在所有的权利中生命权最重要、最优先。这是每一个社会工作者都必须牢记的一个准则。但是,自决肯定是被打破了,毫无疑问。因此,我们并不强制性要求社会工作者在社会工作的实务中一定要做到案主自决,而是应当从保护案主的权利出发,协调各方面的矛盾,从而取得最好的效果(两害相权取其轻)。
钱女士是以为农村的小学教师,收入不高,她的丈夫以前是一家乡镇企业上班,现在下岗外出打工,他们有三个女儿,全家在贫困线上挣扎。可是钱女士前两个月又怀孕了,一方面,钱女士不想再要孩子,因为他们实在是养不起再多的孩子,同时,他已经超生,严重违犯了计划生育政策。可是,另一方面,由于受当地传统观念的影响,他们夫妻两人都觉得不生一个男孩子就是一种罪过和耻辱,尤其是对不起家里的两位老人。
作为社工要先帮助案主准确的确定问题所在,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一一分析优缺点之后,由案主自己做出选择。例如:我们可以建议钱女士理出人工流产的优缺点,要她认真分析了这些理由之后再作出决定。但是,最后的决定一定是钱女士自己做出选择。 当然,案主也许会做出不利于社会和他自己的决定,但是,真是她自己的选择,他们有这种权利。社会也可以谴责和制裁他们的选择,却不能剥夺他们选择的权利。 个别化
所谓个别化是一种分别逐一对待的方法。个别化体现了对服务对象的尊重。
正如世界上不存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案主是存在差异性的,而案主所遇到的事情也是千差万别的,就算两个人遇到的问题一样也会因为他们身处的环境不同而有差异,因此,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区别对待每一位案主,做到因人而异。
因此,个别化就不仅仅是一种价值观,也是一种方法论。社会工作者必须正视这些因素,绝对不能够混为一谈,至于具体怎么做还要在实务中去细化。 因人施“助”,不要笼统、模式化 理解
个别化并不否定普遍性,但不能照搬照抄 尊敬人:
所谓尊敬人就是从理解、同理的角度真实的把一个人当人来看待、尊敬。
理解
人生来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尊严和价值,而且是至高无上的。(钱的故事)
人与人并不存在贵贱之分,人人都应该尊敬他人及受到他人的尊敬。其实个别化、自决、接纳等原则都是建立在尊敬人这一原则基础上的。如果社会工作者不尊敬案主,接下来的工作根本就无法进行。
但这也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就像有人说“等我挣够了钱”一样没有可量化的执行标准。 需要克服的阻碍:
第一,因社会分层引起的歧视态度
第二,因身体或智力的疾病或缺陷而受到的歧视, 第三,因以往的错误而受到的歧视 毕淑敏:《女心理师》 保密
所谓保密就是指社会工作者有义务使案主在专业关系中透露的信息不被曝光。 在教学或研究中对个人的资料作应适当的保护,从而保护案主的利益。 为什么
泄密的危害: 1.信任关系被破坏
2.损害社会工作的声誉和效果 3.对案主造成不良影响 理解
1.只有在必要条件下,如为了给案主提供服务、进行社会工作的调查和评估,社工才有权获得服务对象的私人信息;
2.在没有得到案主的允许或书面授权情况下,社工不应该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案主的私人秘密泄漏给第三方;
3.保密不是绝对的,保密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换句话说,如果案主的秘密触犯了法律、法规,社会工作者有义务向有关部门反映案主的情况。
4.社工必须和案主及其利益相关者讨论保密的本质和案主隐私权限的限制。 国际社会工作界认同的专业价值观 服务大众
社会工作者应当将服务社会中有需要的困难人群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要超越个人利益为社会大众提供专业的社会服务 践行社会公正
社会工作者应从改革和发展的角度努力推动社会变革,在服务中与服务对象一同工作,并了解他们的问题和需要,在社会政策的推行过程中倡导和寻求积极的社会变革 强调服务对象个人的尊严和价值
社会工作者对每一位服务对象都给予关心和尊重,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服务对象个体在生理、心理和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存在的差异,同时对文化和种族的多元性保持开放与敏锐的意识
注重服务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性
社会工作是处理人的问题的工作,涉及人与人的沟通和互动行为。因此,社会工作者应充分认识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性,包括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即换位思考)、建立积极和良性的沟通交流关系、帮助服务对象建立积极的人生观,彼此分享和相互帮助
待人真诚和守信
社会工作者应坦诚地对待服务对象,并敢于认识到自身的不足,能真诚地分析自我的问题和需要,坚持专业的使命、价值观、伦理原则与标准,并有效地运用它们开展社会服务
注重能力培养和再学习
社会工作者要不断地提升自我的专业能力,并保持一种开放的心态和好学的精神,坚持在实践中再学习和再教育的理念,不断增进新观念,不断学习新知识,不断掌握新技能,从而提升专业实践的效率与效果,改善服务对象和社会大众的福祉
在吸收国际社会工作发展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和当前社会工作的发展特点,我国社会工作价值体系在建设方面还应当注重以下内容: 一是强调社会和谐。
个人的价值和尊严应当建立于人们共同发展过程中的平等尊重、相互支持的基础上,应体现于密切的社会关系之中。基于文化传统和社会政治制度,相对于西方社会对个人尊严自由的推崇,我们应该更加强调社会和谐。 二是保持家庭和谐和稳定
西方文化注重个人自由,我国传统文化和现实的社会生活比较注重家庭的价值。因此,相比较西方强调人们的个人尊严和权利,我国应更加强调家庭成员之间的彼此宽容、相互支持和相互依赖。
三是注重服务的“人情味”“
人情味”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很有特色的内容。他以仁爱为基础,体现了我国人民自古以来就重视社会交往中的情感支持和情感依赖。当前,在以理性和社会责任为基础的民主建设中,我们的“人情味”将会是当代人类关系特征的重要补充。社会工作关注人的感受,关注人类关系,就不能不重视“人情味”在我国社会工作价值观中的作用。 四是利于道德建设。
我国是礼仪之邦,是道德社会,特别注重道德的力量。当时中共中央提出的“八荣八耻”不仅是对社会公德的高度概括,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当前社会意识形态,其价值核心也一定成为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基础之一。 五是体现社会发展的要求。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我国社会当前最重要的目标,社会工作价值观也应该对此有所反映。社会工作价值观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变化而适当调整。要立足本土、着眼发展才能满足不断出现的新的社会需求和问题。 《社会工作导论》的观点: 正义 平等 责任 自我实现 自我决定 知会同意 诚信。
其他新价值观: 1、稳定
社会工作者不是革命者,不是希望以一种暴力的手段迅速达到改变社会状态的目的,而应是温和的、循序渐进式的促进社会的发展。 2、和谐
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是面向整个社会的服务工作,协调整个社会,使每个阶层在宪法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