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文书样本 QCT/FS-ZH-GZ-K790
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工作面人员,切断巷道内及回风流中电源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所。
(3)、当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4)、工作面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对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恢复供电。
(6)、局部通风机因检修需要停止运转时,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小班进行申请,并经矿总值班、及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停电。
(7)、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查清原因,进行处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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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通风机。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8)、揭煤期间,通防管理部必须加强工作面监控设备管理,定期进行校检、试断电,并有记录可查。 4、 安全监测
监测队必须按照规定安装瓦斯监控设备。
T1:安设距迎头小于5米,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1.0% 断电浓度:1.5% 复电浓度:<1.0% 断电范围:掘进面内及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T2:安设距离该巷道回风出口10~15米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0.8% 断电浓度:0.8% 复电浓度:<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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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断电范围:
11601回风巷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6、警戒点设置:
警戒点共设3处(详见警戒图) 警戒人员由掘进班组负责现场落实。 7、撤人范围:
放炮前,安全员、瓦检员、放炮员、跟班人员、11601回风巷及其回风系统内人员必须撤至各警戒点以外的安全地点。
(三)远距离放炮技术要求
1、远距离放炮要求放炮距离不低于300米(防突风门以外),起爆地点在主井避难硐室警戒点处的安全地点。 2、采用远距离放炮时,连线方式严格按照《11601回风巷掘进作业规程》执行。
3、揭煤放炮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有矿山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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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待命,在接到所有警戒都安设好,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出,掘进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电器设备停电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后,必须至少停30min之后,由矿山救护队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当确认无异常情况时,方可撤除警戒,恢复送电,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恢复正常工作。
4、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若放炮未能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放炮有关规定执行,且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迎头情况,发现有突出预兆,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5、放炮揭开煤层后,即进入煤巷掘进阶段,通防部防突队及时编制《煤巷掘进防突措施》贯彻执行。
五、安全防护措施
1、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并保证回风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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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中风流畅通。
2、加强瓦斯监控装置的维护,并按要求定期校检,确保瓦斯传感器灵敏、可靠。揭煤前迎头和风井区域内的所有瓦斯传感器必须进行一次校检,并有记录可查。 3、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掘进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5、掘进班组必须加强迎头顶板管理
①巷道完全揭开煤层时,必须加强顶板支护。 ②严禁空顶作业,冒顶处接上实顶或实行充填。 ③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巷道压力增大时,要采取缩小棚档距和短掘短支、超前支护、及时支护等防冒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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