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留学管理系统信息平台—网上报名填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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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标准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填表说明

一、网上报名系统和网上申请表概况

1. 网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表》按申请留学身份可分成两类,即“学生类表”和“非学生类表”。 网上报名系统会根据用户在首页所选择的留学身份自动导入“学生类表”或“非学生类表”。例如:用户选择留学身份为“联合培养博士生”时,网上报名系统会自动导入“学生类表”。系统不能自动实现“学生类”和“非学生类”申请表之间的切换。申请者只能在重新注册后方可完成表格切换。

2. 打印出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表》(学生类)主表由若干子表组成,包括:基本信息表、申请留学情况表、外语水平表、国内接受高等教育或进修经历表、境外学习/工作经历表、国内工作经历表、主要学术成果表、研修计划表、国外导师情况表、国内导师情况表。

3. 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须填写完整并保存一张子表完毕后,方可进行下一子表的填写。

4.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时,应按栏目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应详尽、准确并使用规范全称;除专用名称外,表格内容均尽量应使用中文输入。

5. 申请人提交网上报名表以后,如尚未被受理机构或留学基金委接收,还可尝试将网上报名表提回修改。网上申请表被受理机构接受以后,申请人将不能将网上申请表提回并修改相关信息。因此,请申请人在网上填写完毕所有子表并确认网上提交以前,认真预览所填写的信息,如有必要及时修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与相应受理单位联系咨询。

6. 申请表网上提交后,申请人应按准备申请材料的要求打印、装订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章。书面报名材料应提交至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受理机构”,如**大学或**教育厅等。

7. 申请表提交后,申请人可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的首页上了解申请材料所处的审核状态。

8. 由于网上报名期间,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访问量较大,为确保报名系统的正常运行,申请人在登录系统后10分中内如不进行任何操作,系统将自动注销此次登录且不能自动保存尚未确认并保存的填写内容。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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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关于《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请查询

http://www.csc.edu.cn/Chuguo/f6f4b01a35774fc581343f70a856e712.shtml。 二、关于填写网上申请表的具体要求

1.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后,进入网上报名首页。在阅读注意事项后,请根据《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选择相应“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地区”、“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和“受理机构名称(我校统一填“中国人民大学”)”。 1.1 关于“申请留学身份”

“申请留学身份”在选拔简章中又称“选派类别”、“申请类别”,系指国家留学基金获得者在外留学期间的身份。申请人需根据选拔简章和出国留学项目指南中规定的类别申请条件,申请相应的留学身份。研究生项目对应申请留学身份关系如下表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2 关于“申报项目名称”

来自“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应选择“申报项目名称”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来自“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硕士研究生类别)以及来自其他单位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应选择“申报项目名称”为“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 1.3 关于“可利用合作项目”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既可选择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渠道派出,也可选择通过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机构现有合作项目渠道派出。如申请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合作渠道派出,可在“可利用合作项目”下拉菜单中直接选择具体奖学金项目,如“美国哈佛大学博士生项目”等。如计划通过本单位合作项目或自行对外联系派出,请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一栏中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1.4 关于“申报国别/地区”

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 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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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国别/地区系申请人计划前往的留学国别/地区,其申请留学专业应为申报国别/地区的强项、优势专业。申请人如选择“可利用合作项目”为“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其申报国别可根据上述原则任选相应国别/地区。 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机构现有合作项目均对应既定的留学国别。申请人如选择“可利用合作项目”为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某一国外机构现有合作项目,如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博士生项目,其申报国别/地区应相应选择该项目既定的留学国别,即澳大利亚。 1.5 关于“受理机构名称”

“受理机构”是受留学基金委委托,负责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报名咨询、申请材料的代收、审核等工作的机构,包括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人事、教育司(局)、各省区教育/人事主管部门和有关项目院校。申请人需根据项目指南和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在提交网上申请表的同时,将书面申请材料也提交相应的受理机构。如申请人网上选择“受理机构”为“北京大学”时,则也应将其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北京大学主管该项目的相关部门。

2. 关于基本信息表的填写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首页完成上述五项内容的填写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报名系统弹出信息提示对话框,确认所选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按钮,进入“基本情况表”填写页面。

2.1 姓名(中文)应顶头从左至右输入汉字,字间不要空格。

2.2姓名(拼音)应与护照上姓名拼音的书写完全一致。姓名(拼音)应输入英文大写字母,按照先姓后名的顺序,姓和名之间用一个空格隔开。如本民族特点为姓和名一体的,则按照惯例填写,例如:仁青朗杰RENQINGLANGJIE。 2.3身份证号、邮政编码应为位数正确的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网上报名系统可以识别15位和18位数字身份证号码;由汉字和数字组成的身份证件代码,请仅输入数字,剩余位数请以零补足,如证件代码为:×××(汉字)123456,则请在身份证号码栏中输入123456000000000。

2.4 在读年级应根据申请人推荐单位出具的学籍证明中注明的在学年级选择填写。

2.5电话号码的正确输入格式为:区号-电话号码,如010-12345678;移动电话号码应为11位,如移动电话为小灵通,其号码输入方式同电话号码输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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