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必须拟制A、B两套试卷(其题量和难度大致相同),尽可能采取“教考分离”的方式命题,各课程均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试题库”,已建立试题库的课程,考试命题调用题库量应占试题总分数60%-80%,试题经教研室主任审批时有权调用题库量应占试题总分数在40%以内。
3、试卷一律采用教务处印刷的标准试卷纸,用碳素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端正清楚,图表清晰,应在每学期第十五周前送交教务处验收,然后由教务主管任择一套使用,另一套作补考备用。不合要求的试卷退回重制,应三日内赶制交教务处。
4、教师对考试、考查都应严格要求,考前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教师要引导学生全面复习,把精力放在分析问题和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复习不能以任何形式泄漏考题,违者将按教学事故追究处理。
5、主考、监考人员必须严肃执行《监考守则》,全院期末考试采用封闭教学楼方式,阅卷评分均集体在指定地点统一进行,教师应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分,一般情况应基本符合正态颁规律,即两头小中间大,优秀率15%以下,不及格率不低于3%。评卷结束,任课教师应作考试评析,填写“考试评析表”,连同成绩单于考后三天内经教研室主任签字,交系分班汇总后,送教务处归档。
十二、教学研究
1、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教学系、教研室应切实按照规定,定期组织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
教学改革试点,讨论课程的重点难点,研究教学方法,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等。
2、外出参加有关教学研究、学术活动的教师,返校后应认真向 教研室和有关部门汇报,并结合院、系和教研室的具体情况提出建议,同时将资料交资料室,供教师参阅。
3、时刻关注本专业学术动态,及时掌握生产现场本专业技术应用状态。
4、不断拓宽学术视野,积极撰写教学科研论文,每年必须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十三、教学检查
1、教学检查是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学院、系、教研室都应进行经常性的教学检查工作。学院成立教学督导团,对全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掌握全院的教学工作情况。通过随机检查、听课、抽考、查阅作业、向学生调查等方式,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检查教学情况与教学质量。发现典型,推介经验。系成立教学督导组,负责对本系的教学运行进行实时监控,掌握本系的教学动态,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重点帮助青年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每们教师每学期初还应提出自己的工作计划,学期末应对教 学工作进行小结,并向教研室汇报。学院、系和教研室对每学期的教学工作应有书面计划和总结,且系、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应
报教务处备案。
十四、教书育人
1、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表率作用。
2、在各个教学环节上严格要求学生,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教学过 程中。
3、关心学生,爱护学生,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情况,听取 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十五、集体活动
1、准时参加学校、系召开的各种会议,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2、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各项活动,认真积累教学资料,搞好教研室建设。
3、教学内容上相同或相近的教师应定期研讨教学中的问题,以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
4、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教材与课程建设,认真做好教研室各项工作。
十六、附则
1、教师执行本规范的情况,将作为学院对教师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奖惩、工资晋级、职务晋升和行政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2、对模范遵守本规范,在高职高专理论研究与探索、教书育人和教学改革等各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和考核程序给予适当奖励。
3、对故意违反本规范的教师视情节轻重,要给予批评教育,限
期改正,构成教学事故的按相关的规定给予严肃惩处。
4、本规范的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