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法治央企建设,保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化改革、健康发展、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20*〕*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总经理。
第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四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企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电子、公司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
展,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企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五条 党支部书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本企业得到贯彻落实;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制度,建立党支部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党支部研究讨论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要求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并听取法律意见,加强对党支部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依法履行职责;
(五)督促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经营管理; (六)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完善企业领导班子知识结构,注重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领导退出和追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