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森林火灾的概况与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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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森林火灾的概况与成因

1 凉山州森林火灾的概况

凉山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为四川省三大林区之一和四川省三大牧区之一。截至2017年底,全州森林覆盖率达43%。丰富的原始森林资源成为凉山州的天然优势,为当地居民创造了巨大的经济福利。州内居民区与林区交错或者毗邻,相互依托、联系紧密。一旦发生火灾,森林资源和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都将面临威胁,因此防火和救火成为当地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应急管理部2019年3月公布的上月火灾数据显示,全国发生的54起森林草原火灾中,凉山州占了三分之一。2019年以来,凉山州发生21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总共超过291hm2,约等于7000个篮球场大小;同期,四川省全省共发生森林草原火灾59起。根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四川省凉山州17个县(市)中,有11个属于森林火灾高危区,6个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可见,凉山州森林火灾防控责任重大,形势严峻。

2 凉山州森林火灾的成因 2.1 自然原因

森林火灾的自然原因是指排除人为因素,在各种自然因素综合作用下引发森林火灾。这些自然因素包括火源、可燃物和气象条件,3个因素共同作用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火源是引起森林火灾的主导因素[1],可燃物和气象条件为导致森林火灾的次要因素。自然条件下的火源多为雷击火,因为雷雨天气中的闪电会直接促使植被燃烧。除此之外,还有石块滚落撞击产生火花,引起森林火灾的情形。凉山州在内的西南地区作为我国森林资源的重要分布区域,气候正朝着“暖而干”的方向变化。空气干且伴有闪电,雷击火的气象条件充足,森林雷击火发生频率随之增加。特别是在冬春季节高温多雨的气候条件下,闪电更易引燃树干枝叶、地表可燃物,在风场作用下,产生森林大火。

2.2 人为原因

人类在森林中的不当用火行为,是火灾产生的主要火源。根据是否有生产目的,人为用火的火源可以分为:生产性火源和非生产性火源。生产性火源有开垦土地烧荒、清理宜林地造林,非生产性火源有野外吸烟乱扔烟头、违反禁令上坟烧纸、小孩贪玩点火以及残障人群失火[2]。正因为大多数森林火灾是人为的,森林火灾的防控更应该从减少乃至杜绝人类不文明用火和违法用火的行为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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